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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设定和调整法律依据不充分

专利代理 咨询电话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发布时间:2021-05-10 09:30:24

 
今天,乐知网小编为专利申请的人介绍一下知识产权领域中,部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设定和调整法律依据不充分.
 
当前政府提供的一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项目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不符合建立法治政府的要求。
 
例如政府购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现行法律依据主要是《政府采购法》,允许公共财政和其他税收收入用于公共服务的外包,但是仍然面临法律上的困境。
 
因为政府购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在目的、标的物、供应方、程序等多个方面存在本质性区别,所以无法以现行《政府采购法》作为直接依据。
 
一些部门和地方改革的积极性很高,推出了一系列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但缺乏充分论证,也没有依照法定程序先取得不同形式的授权。
 
例如一些地方政府相继出台的对“知识产权创造”的激励政策,但由于这种激励并非来自于市场,扭曲了知识产权作为市场经济产物的本质,干扰了正常的经济秩序,造成了极大地社会资源浪费。
 
一些地方政府对企业海外知识产权诉讼进行补贴,违反了WTO规则。
 
政府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一旦不受到法律约束,就可能导致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不正当介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无法发挥效用,企业等市场主体的需求难以得到满足。
 
因此需要在改革过程中更多强调守法的重要性,政府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范从事管理和服务。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法律依据不足,一方面是源于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政策性文件较为零散。
 
此外,部分法律法规颁布较早,修订的间隔期较长,导致时效性上相对滞后。
 
另一方面是因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导致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需求的多样化,超出了政府供给能力。
 
例如伴随知识产权成为重要的商业竞争资源,国家、产业、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活动中投入巨资,对相关知识产权信息进行分析评议和重点审查的需求日益增加。
 
但时至今日,我国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制度并没有建立,使得知识产权审议工作缺乏指导规范。
 
知识产权制度体系既是政府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基础,其本身也是最为典型的政府提供的知识产权公共产品。
 
当前制度上的缺失直接导致公共服务供给不足。
 
 
扩展阅读:
 
1、发明专利申请流程和费用
 
撰写申请文件——递交——受理、缴纳申请费——初审公布进入实质审查——下发审查意见通知书及申请人答复——授权——缴纳登年印费、颁发授权书
 
专利局收取的官费:3450元(申请费900,公布印刷费50,实审费2500);
委托代理机构的,代理机构收取一定的代理费。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流程和费用
 
撰写申请文件——递交——受理、缴纳申请费——初审——下发审查意见通知书及申请人答复——授权——缴纳登年印费、颁发授权书
 
专利局收取的官费:500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官费相同);
委托代理机构的,代理机构收取一定的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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