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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的特征

专利代理 咨询电话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发布时间:2021-01-24 12:38:08

 
今天,乐知网小编为专利申请的人介绍一下知识产权领域中,特许经营的特征
特许经营是特许人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者使用。
 
加盟者按照合同规定,在特许人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相应的费用。
 
通过特许网络,特许人获得一个稳定的营销通道。
 
特许人和受许人之间既相互独立、又貌似一体的紧密合作关系,从权利的许可到合作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建立起严密的保障机制。
 
而这一机制又区别于全业内部的管理制度,必须以合同的形式将特许人和受许人的权利义务确定下来,并加以严格执行,才能保障特许网络的稳定健康发展,实现特许人和受许人获得长期利益的目的。
 
特许经营的特点,决定了它在具体运用法律方面的综合性和复杂性。
 
特许经营基本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特许经营是一种双务、有偿的合同关系根据特许经营合同,特许人应准许受许人使用其商标、商号、专利或非专利技术、经营管理技巧,并有权收取受许人为此所交纳的特许费;相应地,受许人则有权从特许人那里获得商标、商号、技术的使用权,同时有义务交纳特许费。
 
(二)特许经营合同的标的是商标、商号、专利及非专利技术、经营管理技术的使用权,受许人只得到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不得随意对其加以处置特许经营所转让的技术的内容,从理论上讲,可以包括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商标、商号、服务标志等。
 
但在实践中,特许经营合同所涉及的标的主要是商标、商号和专有技术(包括管理方面的专有技术)。
 
这是因为特许经营主要发生在商业领域,所以很少涉及专利技术使用权的转让。
 
在美国等特许经营比较发达的国家,特许经营往往被限定在转让商标及商号的使用权范围。
 
(三)特许人与受许人在经营方面具有高度的同一性由于受许人通过特许协议获得了特许人的商标、商号及相关技术的使用权,所以,它可以经营与特许人相同的商品和服务。
 
为了保证自己的商誉不受影响,特许人也不会允许受许人经营其他的商品和服务,并要对受许人所经营的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加以监督。
 
特许经营之所以在商业领域受青睐,主要是因为优秀的商誉对企业经营的成功起着关键性的作用,而为了维持这种商誉,就必须确保各个受许人在经营方面与特许人保持严格的一致性。
 
这种严格的致性甚至要求每个受许人都不能有自己的广告语言。
 
(四)特许人与受许人在法律和经济上具有独立性特许经营合同是两个独立的企业之间的合同。
 
尽管特许人与受许人使用同一商标、商号,经营相同种类的商品,提供相同的服务,甚至店面的装潢都如出一辙,但两个企业并不是由一个企业主经营的,受许人的企业也不是特许人企业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各个受许人之间也互不隶属。
 
每个企业都是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特许人并不保证受许人的企业一定盈利。
 
 
扩展阅读:
 
1、发明专利申请流程和费用
 
撰写申请文件——递交——受理、缴纳申请费——初审公布进入实质审查——下发审查意见通知书及申请人答复——授权——缴纳登年印费、颁发授权书
 
专利局收取的官费:3450元(申请费900,公布印刷费50,实审费2500);
委托代理机构的,代理机构收取一定的代理费。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流程和费用
 
撰写申请文件——递交——受理、缴纳申请费——初审——下发审查意见通知书及申请人答复——授权——缴纳登年印费、颁发授权书
 
专利局收取的官费:500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官费相同);
委托代理机构的,代理机构收取一定的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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