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1095-8705
最新公告:NOTICE
8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详情参阅资讯中心公告

专利

当前位置:专利申请 > 政策法规 > 专利 >

一文看懂 专利侵权当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专利代理 咨询电话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发布时间:2020-11-05 14:52:12


专利侵权当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新专利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新增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法院可以在按照权利人受到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或专利许可使用费倍数计算的数额1~5倍确定赔偿数额。
 
近年来,我国专利领域的恶意侵权呈多发态势,新修订的专利法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守住专利保护底线,大幅提高专利侵权成本,倒逼专利侵权违法行为无形可遁。
 
专利领域的侵权违法行为多发,缘于侵权成本的低廉。此前没有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专利侵权者承担的经济赔偿以对权利人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在难以计算赔偿数额的情况下,法院酌情确定的赔偿上限为100万元。与侵权者恶意侵权行为得逞后的巨额收益相比,九牛一毛,不能对热衷于恶意侵权者起到震慑作用,其存在侥幸心理。
 
专利侵权赔偿金额偏低,让权利人在维权时损失了大量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无形中助长了侵权者的嚣张气焰,这是多年来我国专利保护效果始终差强人意的症结所在。
 
要有效震慑专利侵权违法行为,就必须通过惩罚性赔偿来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倒逼那些基于“收益大于赔偿”的侵权者,面对得不偿失的侵权代价感到不划算,同时也有助于破解权利人维权时所面临的成本高之困境,从而激发权利人主动维权的积极性。
 
专利侵权违法行为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也是国际惯例。国外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做法,对专利领域的恶意侵权行为处以严厉的惩罚性赔偿。新修订的专利法确立惩罚性赔偿制度,是遏制专利恶意侵权的需要。
 
建立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切中了专利保护的痛点,倒逼侵权者主动打消侵权念头。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