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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专利,如何提供差异化的知识产权保护路径?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2-12-03 12:25:32 浏览:

 
专利来自拉丁语,意为公开信或公开文件。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
 
一项在传统共同体中延续和传承的文化专利,不应简单地被视为公共知识,也不应单方面以现有知识产权制度的标准来衡量。
 
由于传统文化本身的特殊性,传统文化的专利化不应与其他文化产业的专利化混为一谈,应提供略有不同的知识产权保护路径。
 
有专家认为传统文化不能纳入专利保护范围。
 
1,传统文化已经处于公有领域,达不到“新颖性”标准,不属于专利保护的专有知识。
 
2,传统文化的本质特征是传统,不符合专利制度中的“创造性”标准。
 
3,传统文化的权利主体难以确认,是一种集体权利,不具备知识产权私权的特征。
 
4,专利制度主要是针对创新的激励机制。如果要将传统文化纳入专利制度保护范围,应当满足制度所要求的条件,比如完成发明的具体日期、发明人的明确身份等等。
 
就客体而言,目前很多概念都无法准确界定作为知识产权客体的传统文化。
 
河南开封朱仙镇一位木版年画老艺术家,年过古稀,装订了40多幅流传数百年的年画,并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权,开始想着向镇上的同行艺术家收取专利许可费。
 
他的想法自然遭到同行的质疑和抵制。
 
自2005年朱仙镇木版年画被列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后,朱仙镇的一批老艺术家开始重操旧业,这一濒临失传的民间绝技再度兴盛。
 
老艺术家申请专利并收取版税的事件在朱仙镇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此事仍无定论,但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老艺术家专利维权事件,我们感受到了传统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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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知识产权 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