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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服务:领取商标注册证政策须知

专利代理 咨询电话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发布时间:2021-04-28 14:41:57

 
申请人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该商标核准注册后,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直接寄发商标注册申请人,不再寄发《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发给代理机构,当事人联系代理机构领取。
 
申请人凭《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领证所需材料
  注:申请人2016年12月31日前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局向商标注册申请人寄发《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人凭领证通知书,携带下列材料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
  (一)注册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应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商标注册公告期号;
  2.注册人盖章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3.注册人出具的介绍信或委托书;
  4.领取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5.注册人名称已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6.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出具的核准商标转让证明。
  (二)注册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应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商标注册公告期号;
  2.注册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交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须提交经注册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以及领取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3.注册人名称已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4.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出具的核准商标转让证明。
 
 
申请人凭《商标注册证》送达公告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领证所需材料
  
注:申请人2017年1月1日起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局向商标注册申请人直接寄发《商标注册证》。若《商标注册证》被邮局退回,商标局将在《商标公告》中刊发《商标注册证》送达公告,商标注册申请人可凭送达公告,携带下列材料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
 
  (一)注册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商标注册证》送达公告打印页,标明商标注册号及商标注册证送达公告期号;
  2.注册人盖章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3.注册人出具的介绍信或委托书;
  4.领取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5.注册人名称已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6.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出具的核准商标转让证明。
  (二)注册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商标注册证》送达公告打印页,标明商标注册号及商标注册证送达公告期号;
  2.注册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交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须提交经注册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以及领取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3.注册人名称已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4.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出具的核准商标转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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