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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平台提供服务过程中构成商标侵权吗,直接侵权还是间接侵权?

专利代理 咨询电话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发布时间:2020-09-01 19:46:05

 
网络平台,通常向他人提供网络服务,包括内容服务和技术服务两种。内容服务主要是创造、选择有关信息上载到网络,以便网络用户浏览及下载。技术服务则一般不提供内容,而是仅通过技术、设施为服务对象的信息在网络上传播提供中介服务。
 
网络平台提供内容或者技术服务中是否构成商标间接侵权,应当从以下角度进行判定:
 
1、具有违法性:侵害了他人商标权保护范围和保护期限内的注册商标专有使用权。
 
2、有损害事实发生:侵犯商标专用权所造成的损害既可能是物质损害,也可能是无形损害。
 
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应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不仅包括直接因果关系(即直接侵权),还包括了间接因果关系(即间接侵权)。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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