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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高通”商标纠纷案开庭,中国民企如何应对国际巨头? |商标资讯

专利代理 咨询电话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发布时间:2020-06-19 17:41:56

 
5月17日,上海高通半导体有限公司状告QUALCOMM Incorporated(美国卡尔康公司)等三被告商标权纠纷案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原告请求法院判美国卡尔康公司停止侵犯其中国注册商标专有权的全部行为,包括停止将“高通”用作其产品和服务商标的全部行为、停止将“高通”用作其和其关联公司翻译的企业名称的字号。
 
为方便阅读,上海高通半导体有限公司下称“中国高通”,美国卡尔康公司下称“美国高通”。
 
 中国高通董事长程儒萍对记者表示,美国高通侵权给中国高通造成了极大的困惑,品牌混淆让中国高通市场遭到覆盖,所有的投入几乎都给对手做了嫁衣。
 
资料显示,中国高通主要专注于智能物联网的研发与生产,一家成立于1992年的民营高科技企业,原名称为“上海高通电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更名为“上海高通半导体有限公司”。
 
自1992年起,上海高通公司先后使用、申请、注册了一系列“高通”商标,业务涵盖通信、集成电路、计算机硬件及服务。
 
中国高通认为,美国高通进入中国市场以来,在商标申请未获批准情况下,就使用“高通”商标开展经营活动,对已拥有相关商标的中国高通造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美国高通曾先后开价5万、200万购买中国高通商标,遭拒后再出“撤三”狠招。
 
事情看起来似乎很简单,为什么“高通”商标之争,时间跨度如此之久?
 
根据中国《商标法》相关规定,连续三年不使用,任何个人和单位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
 
随着在中国业务的展开,美国高通意识到商标问题的重要性,一方面积极注册商标,另一方面针对中国高通注册商标向商标局和商评委提出“撤三”申请。
 
在美国高通的撤三申请下,中国高通多个商标被商标局和商评委撤销。
 
2014年6月,中国高通一纸诉状将美国高通告上法庭,理由是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美国高通采用了边谈边诉边和的策略,进一步拖延时间,即在接到中国高通维权诉求后提出购买中国高通商标的意愿,同时又对中国高通采取高压姿态。
 
中国高通质疑“专家意见书”2014年中国高通已经将美国高通告上法庭,为什么要时隔两年才开庭?
 
程儒萍认为,美国高通对中国高通“撤三”,一份“专家意见书”起到了关键作用,此“意见书”也成了本案的焦点。
 
根据中国高通提供的这份专家意见书复印件显示,文件全称为《“GOTOP高通”商标撤销复审案专家论证会意见书》,文中提到受美国卡尔康公司委托,召开地址在北京友谊宾馆,时间在2015年1月,涉案商标为第9类662482号中国高通商标。
 
意见书结论:与会专家一致认为,不属于商标法意义的注册商标的使用,应当撤销。
 
落款为7位专家的集体签字,署名专家身份大多为高级退休公务员、高级专家与国企技术高管。
 
围绕这份专家意见书,中国高通委托刘春雷律师提出质疑意见,“专家意见书首先是法律适用的问题,本案适用法律应该为《商标法(2013)》,比《商标法(2001)》更加人性化,只要有正当理由,即便连续三年不使用,也不能撤销;
 
第二,根据我国加入的国际商标通用标准《尼斯协定》,应该根据功能与用途划分商品类别,汉卡与字库芯片只是形式不同,功能上相同,都是西文汉化的工具,如同大哥大与智能手机,都属于通信设备;
 
第三,种种迹象表明,意见书有先签字后打印之嫌,签字专家是否存在功利性主动介入,身为国家公务员与高级专家,行为是否妥当?
 
同时,程儒萍告诉记者,她向法院提过三四次关于《“GOTOP高通”商标撤销复审案专家论证会意见书》的鉴定,但是始终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对于中国高通方面的说法,记者通过电子邮件采访了美国高通相关负责人,但截至发稿,未获得回应。
 
有知识产权法律专家表示,意见书专家签字真伪与否或许影响本案的走向。
 
2014年6月5日上午,中国高通在上海召开商标知识产权维权新闻发布会,律师告诉记者:“美国高通进入中国18年后,中国法院才正式开庭审理其与中国高通的商标侵权纠纷案件,时间跨度如此之久实属罕见,最主要的原因是美国高通作为一家大型跨国公司,具有非常庞大的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此外,美国高通同时是世界上最知名的以专利授权为主要利润来源的科技公司,在美国高通,律师比工程师还多。
 
为了在全球收取稳定的专利费,美国高通储备着一支庞大的律师军团,有人形容说,美国高通每天发往全球的律师函多到数不清,众多企业成为它的诉讼对象。
 
美国高通曾被中国发改委以触犯反垄断法,开出60亿元的天价罚单。
 
这起商标纠纷,是双方不期而遇,并非蓄谋已久。倘若中国高通提供的证据被法院采信,胜诉的可能性会增大。
 
若美国高通败诉,则面临三个选择,一是在中国市场停止使用高通商标,二是退出中国市场,三是购买转让商标。当然第三种可能性最大。
 
在目前鼓励创新创业环境下,上海高通诉美国高通商标侵权案,具有划时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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