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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看懂 商标的正确使用及 侵权证据收集方法 |商标资讯

专利代理 咨询电话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发布时间:2020-06-19 17:38:41

 
商标的正确使用及证据的收集关系到企业保护商标的成败,为品牌战略实施提供更好的保障。
 
商标的使用对于商标权人来说非常重要。商标的使用能够保持商标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最基本的功能,有助于品牌的成长。
 
商标使用在法律层面上的意义:
 
1,通过商标使用可以使商标获得显著特征。
 
例:两面针作为一种中草药的名称原本是不具备商标法意义的显著性,但经过长期使用被消费者认可,产生了标示企业商品或服务出处并使之区别于其他企业之商品或服务的属性,获得了商标法所要求的显著性,因此可以注册成为商标。
 
2,商标的使用是商标受到保护的前提。
 
《商标法》第十五条、三十二条规定,未注册商标获得保护的前提之一就是在先使用,而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即使是已经注册的商标,也会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而被撤销。
 
3,商标使用是商标驰名的基础。
 
驰名商标之所以为社会公众广为知晓与商标的宣传使用密不可分,各国在对驰名商标提供保护时,均将商标持续使用的时间长短、程度、地理范围等作为重要的考察因素。
 
如何判定商标是否被正确使用?
 
1、商标标识本身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自行改变商标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否则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即商标标识应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标识一致,只能按比例放大缩小,不得自行改变商标的文字、图形和颜色。
 
有时注册人为了美观或其他原因,将商标的文字字体进行细微改变,在实践中还是允许的;商标中的图形也是如此,细微的改动如在注册商标外加方框、圆形或是某一线条,都是允许的。
 
2、商标的使用主体当商标的使用人与商标注册、备案事项不同时,不构成商标的正确使用。
 
商标注册人变更名称、地址等商标注册事项时,或转让注册商标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
 
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3、商标的使用范围注册商标必须使用在核定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
 
4、商标的注册标记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商标使用的证据收集在商标相关行政和司法实践中,商标的使用必须通过证据体现,商标使用的证据是使用商标的事实的表现形式,没有商标使用的证据,当事人就不能证明商标使用事实的存在。
 
在实践中,经常出现有些商标权人虽然存在使用行为,但由于不重视保存原始资料而提交不出有效的使用证据,结果导致商标权丧失的情况。
 
因此商标权人特别是经营管理不太规范的中小企业,要注意保存使用证据。
 
商标使用证据的认定商标使用证据的意义在于证明商标的正确使用,因此商标使用的证据材料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能够显示出使用的商标标志。
 
2、能够显示出商标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
 
3、能够显示出商标的使用主体,既包括商标权利人自己,也包括商标权利人许可的他人。
 
4、能够显示商标使用的时间。
 
5、能够证明商标使用的地域范围。
 
商业活动中商标使用的证据,通常下列几种形式被认为是有效的使用证据:
 
1、使用商标的商品、商品包装、标签、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等。
 
2、有商标使用的、与商品销售有联系的交易文书上,包括商品销售合同、发票、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据、与商标印制企业签订的标明商标的合同或其开具的发票等。
 
3、对商标进行大规模广告宣传的资料,如能确认时间的电视、广播的广告实样;与广告公司或电台、电视台等媒体签订的标明商标的广告合同或其开具的发票等。
 
4、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可以提交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经商标局备案的使用许可合同,其证据效力要远远优于未备案的合同。
 
5、服务商标的使用证据。
 
在下列情形中使用服务商标,视为服务商标的使用:服务场所、服务招牌、服务工具;带有服务商标的名片、明信片、赠品等服务用品;带有服务商标的账册、发票、合同等商业交易文书;广告及其他宣传用品;为提供服务所使用的其他物品,包括使用于服务的介绍手册、店堂装饰、工作人员服饰、招贴、菜单、价目表、奖券、办公文具、信笺以及其他与指定服务相关的用品等。
 
6、为涉外注册提供的、用来证明商标已在申请国使用的证据。
 
在这个过程中,通常是提交能确认时间、商标、目的地及产品的订单、合同、发票、信用证、提单、仓单等等。
 
商标使用证据形成时应注意:
 
1、证据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如对于票据、单据的内容应注意填写完整、无瑕疵。错误都会导致证据效力的丧失,是国内企业尤其应当加以注意的。
 
2、注意使用证据链的完整收集。
 
孤证的效力往往不被认可,比如,单独的商品买卖合同,如果没有相应的能够证明合同已履行的其它证据,即便是合同内容极其完备,也被认为是效力很差。
 
总结在商标相关行政和司法程序中,商标的使用情况是相关案件的裁判人员审查的重要因素,而商标的使用必须通过证据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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