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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成功,与商标同名的实体店名称受保护吗?
商标注册和企业名称(或者个体工商户店铺名称)的申请和审查是两套行政系统。
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制度,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一般以“行政区划+企业字号+企业类型”形式组成。由于企业名称有“行政区划”的前置区分,所以“跨省重名”是合法的,这与“注册商标全国范围内的排他性”有别。因此可能存在同名企业争夺“同一商标文字”的情况,所以后来者即使企业名称被核准,但商标依然无法注册。
商标注册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进行审查管理,申请注册成功以后,在全国都受到保护,即“注册商标全国范围内的排他性”,在全国内享有专用权,一旦注册成功,后面再有人注册也无法注册下来。
因此,如果商标注册成功,而他人使用该商标作为企业名称或者实体店名称,并且销售和该商标所注册的商品或服务相同或者近似的,那么是侵犯了前者的商标专用权的,可以说,商标注册成功,与商标同名的实体店名称同样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