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资讯
THE LATESET NEWS咨询热线
182-1095-8705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43号
电话:182-1095-8705
邮箱:2101183472@qq.com
电话:182-1095-8705
邮箱:2101183472@qq.com

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办理所需材料和具体流程
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质押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必须为打字或印刷,申请书应加盖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的印章,或有出质人、质权人的签字);
2、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如果注册人发生改变,还应附送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4、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地址;质押的原因和目的;出质的商标及质押的期限;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及评估报告;当事人约定的与该质押商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5、具有法定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商标评估报告(商标评估报告的有效期限为两年,自该报告作出之日起计算);
6、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质押登记的流程
1、上述材料提交至商标局
2、商标局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发给《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
3、《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可以直接到商标局变更续展处领取,也可以邮寄。直接领取的,领证人应携带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及领证人本人的身份证。
注意事项:
1、如申请质押的商标已被法院查封,或申请质押的商标已被申请撤销的,商标局对该质押申请不予登记。
2、质押期限不应超出质押商标的注册有效期限。
3、申请件被退回要求补正的,申请人应按补正通知书的规定予以补正,并将原申请书补正后交回或邮寄给商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