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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知识

注册商标专用权具体包括哪些权利?

专利代理 咨询电话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发布时间:2020-12-03 20:19:50


1、自己使用注册商标的权利
 
注册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按照自己的意愿,在商标局核准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其注册商标,任何他人不得干涉。
 
注册人有权对其注册商标进行广告宣传,也可以利用其注册商标进行广告宣传。
 
除非注册人因违反商标法被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或者因有效期届满超过宽展期没有续展被商标局注销商标,任何他人不得剥夺注册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也不得强令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许可他人使用。
 
2、排除他人使用的权利
 
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独占的、排他的使用权,即未经注册人的许可,任何他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
 
未经注册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人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即构成商标侵权,注册人使用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由此给注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对侵权人处以罚款。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转让权
 
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有权通过签订转让合同的方式有偿或无偿地转让其注册商标。
 
转让注册商标,实际上是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转让注册商标,应当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商标局核准后予以公告。
 
4、许可他人使用权
 
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许可商标使用应当向商标局备案,并将备案许可合同文本报当地工商局商标广告科存查。
 
注册商标许可合同没有进行备案的,也不影响商标许可合同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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