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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知识

把别人的注册商标当成自己的企业字号登记算侵权吗?

专利代理 咨询电话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发布时间:2020-12-01 23:21:47


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将他人注册商标当成自己的企业字号进行登记,并进行和该商标所关相同或近似商品经营,给消费者造成混淆,将其所经营商品误认为是注册商标所标识的来源的商品,则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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