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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证到期后办理续展,会重新颁发商标注册证吗?
我国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是10年,自注册公告之日起算。
10年期满后,如果需要继续享有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需要提前办理续展手续,缴纳续展费用。
在办理商标续展以后,商标局会重新颁发一个商标注册证吗?答案是不会,旧的商标注册证是继续生效的。
我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所以,商标局虽然不会颁发新的商标注册证,但是会通过公告的形式展示其法律效力。
所以,商标局虽然不会颁发新的商标注册证,但是会通过公告的形式展示其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