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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知识

并非所有注册商标都能随意转让,以下这几种情况要特别注意!

专利代理 咨询电话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发布时间:2020-07-23 23:27:40

 
(1)一个商标用于两种类似的商品时,不能单独转让其中一个。
商标注册中,已经指定该商标可用于两种以上的商品时,如果这些商品是属于类似商品的,则转让时,应当全部转让。因为如果允许这一类的商标进行分割移转,就会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导致同一商标在类似商品上有两个商标权人(有两个商品来源),造成不同厂家商品混淆的情况,使消费者迷惑。
 
(2)联合商标,不能分割转让。
联合商标,是指同一商标所有人基于经营需要而使用的系列商标,它具有标记近似特征。如果允许把联合商标中的某一个单独转让,也会发生商品来源混淆的情况,因为两个或者多个近似商标会有两个或多个商标所有人,且都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
 
(3)共有商标,不能单独转让。
如果一个商标属于多个主体共同所有,某一所有人在没有经过其他共有人同意的前提下,是不能自行转让的,必须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才行。
 
(4)已经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不得随意转让。
在许可期内的商标,如将其专用权转让给第三人,必须要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而且只能在解除原使用许可合同后,才能办理转让注册。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不能转让。
 
(5)私下转让,未经商标局批准的,转让无效。
商标权转让属于要式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成立须依法律要求的形式。商标权人私下自行转让注册商标,应视为无效,商标局可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6)商标受让人在商标使用中,如果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其转让注册可能导致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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