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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知识

注册集体商标流程、时间

专利代理 咨询电话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发布时间:2020-03-08 17:10:09

 
商标申请人问乐知网客服问题汇总:
 
问题1、县级以上地名,作为集体商标注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是否可行?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吗?
 
答:县级以上地名,作为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一部分是可以的,这里的县级以上包括县级。 问题2、《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六条中,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注册,管辖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都是可以的。
 
 
问题2、集体商标注册办法第六条中,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要具备市人民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批文,也就是说,业务主管部门的批文可以作为申请的条件之一了吗?
 
答:1、县级以上的地名可以作为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商标中的一部分)申请,普通集体商标则不可以。
 
 2、地名作为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申请,需要当地政府的授权批文,行业主管部门的批文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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