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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知识

商标注册部分驳回是什么意思?

专利代理 咨询电话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发布时间:2020-02-12 17:36:47


一个商标注册可指定10个产品或服务,这10个产品可以在不同小类。大类注册小类保护,所以难免出现,所申请商标的指定产品,与近似或相同商标的产品相同的情况。商标局就会驳回10个产品中的一部分注册申请,也就是商标局不同意10个产品同时注册该商标,需要驳回其中几个产品。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商标局对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在部分制定商品上予以驳回的,申请人可以将该申请中初步审定的部分申请分割成另一件申请,分割后的申请保留原申请的申请日期。
 
需要分割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局提出分割申请。
 
对于商标申请人来说,部分驳回并不表示某个商标标志的某一部分驳回,比如汉字+拼音驳回其中的拼音或者汉字。而是指的产品驳回,10个产品中驳回其中几个,剩下的产品可以授权下证。
 
如果接受分割,表示商标注册由之前的单一注册号,变成两个注册号,通过部分公告、下证;驳回部分可以采取驳回复审或者不回复,不回复表示放弃驳回复审的权利,商标只下发一个证书。在接到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后,可以不理会,默认同意分割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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