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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知识

注册商标专用权包括哪些权利,可以继承吗?

专利代理 咨询电话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发布时间:2020-02-07 21:19:11

 
商标专用权应当包括: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2.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3.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4.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
 
5.设立抵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抵押。
 
6.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7.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
 
8.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需要注意的是,个体工商业者注册的商标权,是可以继承的。在商标有效期内,商标注册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及时申报商标局,更改商标注册登记,变更注册人名称,成为新的注册人,即继承了商标权。同样享有转让商标专用权,通过商标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并收取使用费的权利。在注册商标专用权受到侵犯时,同样可以请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继承人在商标的有效期内继承商标专用权,若注册期满,继承人可以申请续展从而继续享有专用权。若继承人未申请续展的,则丧失注册商标专用权。
 
企业、事业单位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因为不能作为某一个人的个人财产,故不能作为个人遗产被继承,而只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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