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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知识

商标注册以后一直没有使用,会被注销吗?

专利代理 咨询电话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发布时间:2020-02-07 21:00:14


我国商标注册后的专用权有效期是10年,10年后想要继续使用的,需要在期限届满前办理续展手续。
 
如果期限届满没有办理续展,则商标专用权被注销。
 
如果还没有满10年,这期间商标一直没有投入使用,那么别人可以请求撤销该商标。
 
我国《商标法》第十四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自其申请注册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商标局可以依职权撤销其注册,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另外,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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