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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了解 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案例
今天,乐 知 网 律师 给大家分享:一文了解 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案例 。
专利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其核心在于赋予专利权人排他性的权利,即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实施其专利发明。
中国专利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了专利权人的禁止权范围,其中对于方法专利而言,这种禁止权不仅限于直接使用方法专利本身,还扩展至禁止他人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方法专利直接获得的产品。
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 第十三条为“原始产品”与“后续产品”的界定提供了法律依据。
原始产品是指直接使用专利方法获得的最初形态的产品,而后续产品则是对该原始产品进行进一步加工、处理所得到的新产品。
案例 :书桌制造方法的侵权判定。
A公司与C公司均使用了专利方法制造书桌,但两者的工艺流程有所不同。
A公司在完成桌面与桌腿的组装后,对成品进行了刷漆处理;而C公司则在组装前就对桌面和桌腿进行了刷漆。
这两个案例的核心在于判断销售商B和D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A公司与B销售商的情况:A公司使用了专利方法制造了书桌的原始形态(即未刷漆的书桌),随后的刷漆行为属于对原始产品的进一步加工。
然而,根据方法专利的延伸保护原则,销售商B销售由A公司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书桌(无论是否刷漆),均可能构成侵权,因为刷漆并不改变书桌作为原始产品的本质。
C公司与D销售商的情况:C公司的行为虽然也涉及了刷漆,但刷漆是在组装之前进行的,这并不影响其使用专利方法制造书桌的事实。
因此,C公司同样构成侵权,销售商D销售由C公司制造的书桌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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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专利代理 发明专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