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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取得四大进展,知识产权服务业规模持续扩大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4-02-26 13:50:41 浏览:



今天,乐知网律师 给大家分享: 我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取得四大进展,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规模持续扩大 。



我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取得四大进展


一是知识产权审判改革创新完成顶层设计。

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完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加强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建设。

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量和效率,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

”最高人民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深改组的决定,使改革创新事项落地生根,建设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伟大工程。

二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全面规划新的蓝图。

发布《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第一次系统地、创新性地提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要达到的八个目标:即建立协调开放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策体系;建立明确统一的知识产权裁判标准规则体系;建立均衡发展的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建立布局合理的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制度体系;建立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证据规则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建设高素质的知识产权法官队伍;建立知识产权国际司法交流合作长效机制。

三是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能力迈向现代化。

周强院长作了《关于知识产权法院工作情况的报告》,对于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发挥了积极作用。

总结推广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实践经验,2022年批准在南京、苏州、武汉、成都、杭州、宁波、合肥、福州、济南、青岛、深圳11个市设立跨区域管辖的知识产权专门审判机构,促进裁判标准、尺度和质量的统一,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提供更好的裁判指引。

同时按照知识产权审判的特点和规律,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形成技术调查官与专家辅助司法鉴定、专家咨询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确保技术事实查明的中立性、客观性和科学性。

这些进程标志着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迈出坚实步伐。

四是知识产权司法维护公平正义主导有力。

全国法院共新收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13480件,结案202970件(含旧存,下同),在新收案件中,民事一审案件201039宗,其中涉及著作权的137621件,商标权的38014件,专利权的16044件,其他类型的9360件。

同期,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案件26698件,共审结22631件。

北京知产法院受理专利行政诉讼案件1161件,同比增加5.2%,结案753件,同比增加27.2%。

受理商标行政诉讼案件8540件,同比增加43.9%,结案6575件,同比增加50.9%。

数据分析反映出,各类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规模宏大,一些知识产权的价值提升,有些知识产权纠纷易发多发,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供给侧不足,司法保护的刚需持续高涨。

值得我们警惕的是,商标授权确权行政诉讼案件增量过大,增速过猛,其 些虚耗司法和行政资源,粗暴冲撞法律底线,凸显这一领域诚信建设任重道远,法律机制规制急需改进。

林广海强调,新技术的产生和应用对知识产权的影响不可预见。

而如何认定新的客体形态的权利属性,如何划定新的运用知识产权的行为边界,如何确定新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的资格权能。

这些问题从表面上看是个案之中的利益争端,从深层次看则反映了对重大技术进步引起的重大利益格局应该如何进行调整。

有些纠纷实际上超越了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在实践中往往会遇到法律不明确、认识不一致、裁判不统一的困惑。

由于我国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上述困惑在一定时期也许是难以避免的,但是如果这些困惑长期得不到改变,就会研究影响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身为知识产权人,我们要努力站在正确的方位,走在正确的方向。

他强调,相同的选择来自相同的价值观,技术进步的红利应该归属于谁,这是重要的价值观。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属于成文法体系,知识产权属于法律拟制性权利,司法审判必须维护知识产权的权利法定原则,无论是凭借新的技术创造出的新的客体形态,还是凭借新的技术对知识产权进行运用的新方式,在法律没有对具体权利予以确认的情况下,技术进步的红利被视为“法律上留白的利益”,它首先应该归属与社会和公众,这是支撑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正当性的“基石”。

我们研究知识产权问题,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推动知识产权制度变革,不要悬空了这座”基石”。

技术进步是整个人类社会推动发展的,技术进步形成的利益应当通过立法确立分配规则,在尚未完成相应的立法之前,那些利益不能简单归属于某个集团、某个行业和某类主体,司法裁判需要谨慎兼顾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避免失衡。

如果采取这样的价值立场和分析路径,那么对于知识产权制度发展攸关的重大纷争,比如对于民法典设立知识产权编问题的争论,对于专利法、著作权法修改内容的取舍,对于关涉国家重大政治、经济、文化价值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我们就能够发现更多真实的问题,获得更多正确的答案,凝聚更加普遍的公平正义。


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规模持续扩大


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完成的《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报告》(下称《报告》)显示,我国从事各类知识产权服务的机构数量约6.6万家,从业人员达到82万人,知识产权服务业规模持续扩大。

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为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提供了服务保障,对助力创新创业、稳定和扩大高水平人才就业、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报告》表明,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我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数量持续增长。

据统计,“十三五”以来,我国从事知识产权服务的机构新增约3万家,知识产权服务业从业人员新增38万人。

《报告》显示,知识产权服务业效益水平稳步提升。

据测算,2022年全国从事知识产权服务的机构共创造营业收入约2100亿元,同比增长13.2%,是2022年的2.6倍,平均营业收入318.2万元,同比增长4.0%。

《报告》认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服务创新主体、支撑创新作用进一步显现。

2022年,我国专利代理机构共为39.7万家企业申请人提供代理服务,较上年增长16.0%;代理发明专利申请量达118.4万件,占申请总量的84.5%。

2022年,代理机构代理的商标注册申请占全部申请量的91.7%;代理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申请1455件,代理率为95.8%;代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4789件,代理率为57.6%。

《报告》还显示,知识产权服务新模式新业态正在快速发展。

2022年商标注册申请代理量排名前30家的代理机构中,20家左右以“互联网+”平台为模式。

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广泛应用于专利预警、分析咨询、文献翻译、知识产权维权证据收集等领域,促进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精准化、智能化,降低成本、提升效率。

据了解,《报告》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根据统计局批准执行的《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历时4个月对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而形成的。

此次统计调查采取问卷调查、大数据分析和重点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计发放问卷7521份,回收问卷5797份,其中有效问卷5783份。

根据调查期间反馈,我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对未来发展具备较强信心。

服务机构普遍认为,随着我国创新发展、产业升级、企业知识产权意识的增强,未来我国知识产权服务市场仍将不断拓大。


我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水平持续提高 国际排名提升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中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为218.3,比上年增长9.0%,保持较高增速。

《报告》指出,我国知识产权创造发展水平提升加速。

创造指数从2010年的100分稳步上升至2022年的216.5分,特别是2013年以后,创造发展指数呈现出加快上升趋势。

具体来看,各类主要类型知识产权申请、登记、注册数量均有较大幅度增长,结构进一步优化。

创造效率各项指标提升幅度也较为明显。

《报告》表明,运用指数由2010年的100分稳步上升至2022年的182.7分,但2013年后增速有所放缓。

总体而言,知识产权运用指数与我国经济发展趋势相关度较高。

一方面,知识产权运用规模和效益受到经济波动的较大影响,另一方面,着力提高知识产权运用的规模和效益有利于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升级。

同时,保护指数由2010年的100分上升至2022年232.9分,表明这期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有了大幅改善。

该指数在2012年后超过200分,代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迈上新台阶。

保护发展指数整体表现为稳中有升的态势。

《报告》还比较了包括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34个国家、金砖五国和新加坡在内的40个国家的知识产权发展状况。

数据显示,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世界排名提升迅速。

知识产权发展总体水平,尤其是知识产权的保护运用水平快速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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