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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知局共约谈专利商标代理机构,修改《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4-02-26 13:49:22 浏览:



今天,乐知网律师 给大家分享: 国家知识产权局:共约谈专利、商标代理机构2950家,责令整改1095家,国知局积极推进修改《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共约谈专利、商标代理机构2950家,责令整改1095家


国家知识产权局共约谈专利、商标代理机构2950家,责令整改1095家,立案查处330起,作出行政处罚182件,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发展环境明显改善。

推进加强行业自律,指导中华全国代理师协会联合10个省级行业协会同步开展执业宣誓活动,修订行业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分4批发布无专利代理资质机构名单共192家,立案调查14起违反行业自律案件;指导中华商标协会进一步完善行业自律规范,建立商标代理机构有关信用档案。

一、关于“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着力完善维权援助制度,提高维权援助服务水平。

目前,全国共建设各类维权援助机构1000余家,覆盖大部分地区,共办理维权援助申请3.3万余件,提供咨询指导服务4.3万余次、侵权判定参考意见9384件、分析预警203次、驻场等维权援助服务259次,组织公益研讨培训1000余场。

参与维权援助服务的高校194个、社会组织386个,知识产权保护志愿者5200余人,维权援助专家5100余人。

改版上线“中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线上服务平台”,初步整合全国维权援助资源,发布国内外维权援助案例61个、国家和地方维权援助政策法规112项、维权援助知识问答库196个。

二、关于“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宣介”  我局高度重视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提升工作,大力加强宣传引导和培训,促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

每年牵头组织开展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中国国际设计博览会等大型活动,吸引企业深度参与。

加强与中央主流媒体合作,持续开展“知识产权 竞争未来”主题采访活动,深入企业一线挖掘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

统筹局属媒体宣传报道,在《中国 》开设“企业新闻”“产业观察”等专版专栏,发挥政务 、微博、抖音等新媒体传播优势,多渠道宣传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

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专利导航等相关培训班,提升企业维权意识,指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布局。

组织编写《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指导企业有意识、有方法、高水平保护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80.05分,其中权利人满意度得分最高,为80.71分,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90.18%的受访者认为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宣传力度明显加大。

三、关于“加强中介机构行业自律”  我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和恶意商标代理等违法违规行为。

共约谈专利、商标代理机构2950家,责令整改1095家,立案查处330起,作出行政处罚182件,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发展环境明显改善。

加强代理信息公示,在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公示代理师、代理机构、经营异常名录和违法失信名单等4类信息,方便公众查询,引导代理机构加强诚信管理。

推进加强行业自律,指导中华全国代理师协会联合10个省级行业协会同步开展执业宣誓活动,修订行业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分4批发布无专利代理资质机构名单共192家,立案调查14起违反行业自律案件;指导中华商标协会进一步完善行业自律规范,建立商标代理机构有关信用档案。

同时,积极促进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工作,先后遴选4批201家全国服务品牌培育机构,指导北京等地培育省级机构近200家,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代理等高水平服务。

四、关于“规范政策性补助行为”  我局深入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 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等,指导各地方调整专利、商标资助政策,全面取消申请阶段资助奖励,引导各地进一步规范申请行为,提升申请质量。

推动各级地方知识产权部门落实政策文件要求,全面梳理本辖区内资助政策情况,查找并抓好问题整改。

目前,省级层面对国内专利申请阶段的资助和奖励已基本取消。


国知局积极推进修改《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部门规章的制修订过程中,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到既有效发挥知识产权的重要作用,又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在促进专利质量提升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在积极推进修改《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

作为确认和处理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重要法律依据,修改后的规定将更有效应对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完善审查处理程序并使其更加公开透明,向社会传递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决心和信心。

在规范商标代理行为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在推动出台《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净化商标代理市场环境,促进商标代理行业向专业化和高水平发展。

在专利商标审查审理标准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明确对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进行有效处理。

在专利审查指南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审查员应对申请专利过程中的行为是否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审查。

在《商标审查审理指南》中设立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注册申请审查审理专门章节,对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注册申请适用要件、考虑因素、适用情形和典型案例等进行规定。

此外,针对前期出现的餐饮行业商标注册申请和使用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餐饮行业商标注册申请与使用指引(试行)》,重点就商标注册申请中常见误认、缺乏显著特征以及含地名标志等内容作出细化解释和说明,引导餐饮行业市场主体做到商标申请“注册有德”;在商标专用权行使方面,引导商标专用权人规范使用注册商标并合理维权,做到商标使用“行权有界”,同时引导餐饮行业其他市场主体尊重他人商标专用权,避免产生侵权纠纷。


在进口商品上擅自加贴中文标签并抹去产品识别码 南京一经营部商标侵权被判赔偿10万元


国内外商品的差价让不少商家趋之若鹜,一些商家瞄准商机,在进口商品上私自加贴中文标签,甚至抹去产品识别码进行销售。

近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对一起侵犯康宝莱商标权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南京市某经营部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0万元。

康宝莱(中国)保健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宝莱公司)经某国际公司授权获得了其旗下保健品商品的普通使用许可及以自己名义维权的权利。

南京市某经营部在淘宝网上开设了一家销售营养粉、蛋白粉、奶昔代餐粉等被诉侵权产品的店铺。

销售的商品名称中包含涉案商标的相关字样,商品表面印有英文标识,并贴有不透明的中文标签,标签上标注了产品描述、主要成分、服用方法、产地、规格等,但未包含进口商信息,有两款商品还抹去了产品识别码。

康宝莱公司认为,该经营部擅自加贴中文标签及抹码行为构成对某国际公司涉案中英文注册商标的侵权,遂将该经营部诉至法院。

被告南京某经营部辩称,涉案被控侵权商品系从他人处购得的正品,商品上的中文标签是为了满足中国法律规定而使用,标签上相关文字的使用属于商品名称意义上的使用,不会产生消费者对商品来源的混淆,也未破坏案涉商标的整体性,不构成商标侵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诉产品的中文标签以及网店的产品描述中包含了奶昔代餐粉、营养粉、蛋白粉等商品名称,同时还使用了“康宝莱”等与涉案中文注册商标相同的文字,这些文字具有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属商标性使用。

被告在未获涉案注册商标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在进口商品上使用了与涉案中文注册商标相同的文字,违背了权利人商标使用的意愿,妨碍了权利人对涉案中文注册商标的支配权。

同时,被诉行为也可能割裂涉案中文注册商标与国内生产的商品之间的对应关系。

此外,被告抹去两款被诉商品产品识别码的行为,在主观上有隐匿商品来源的恶意,妨碍了商标权人对产品质量的追踪管理,也侵害了消费者对商品来源及产品信息的知情权。

据此,法院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应承担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综合考虑涉案商标的知名度、被告侵权行为的性质、持续时间、情节、后果、维权合理开支等因素,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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