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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苗知识产权豁免,商标人才库《商标代理职业能力评价标准》发布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4-02-21 16:31:47 浏览:



今天,乐知网律师 给大家分享: 商务部:中方始终坚定支持-新冠疫苗知识产权豁免,商标人才库《商标代理职业能力评价标准》正式发布 。



商务部:中方始终坚定支持新冠疫苗知识产权豁免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5月26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方始终坚定支持新冠疫苗知识产权豁免。

高峰介绍,早在2022年5月,中方就宣布支持新冠疫苗知识产权豁免,支持世贸组织早日就此作出决定。

目前,世贸组织成员正围绕提案文本进行密集磋商。

高峰表示,作为多边贸易体制的坚定支持者和抗疫国际合作的重要贡献方,中方将遵循世贸组织公平、透明、非歧视等基本原则,继续积极建设性参与磋商,与世贸组织成员一道,为力争在世贸组织第12届部长级会议收获这一重要成果作出积极努力,为提升发展中成员对新冠疫苗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推动共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作出中国的贡献。


商标人才库《商标代理职业能力评价标准》(试行)正式发布


据中华商标协会官网10月14日消息,中华商标协会日前印发商标人才库《商标代理职业能力评价标准》(试行),旨在加强商标代理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商标代理人员执业能力,便于社会各界选用适格的商标代理人员,促进商标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据悉,商标人才库位于中知英才网,网站当前正在建设中,内容涵盖人才评价体系与人才培养体系,服务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代理机构、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平台、知识产权相关社会团体、知识产权权利人以及社会公众等组织机构或个人。

商标人才库致力于促进商标行业的生态化、数字化和智能化升级,力争打造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新型商标人才综合信息库,助力培养适应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的高层次、复合型高端人才。

该评价标准规定了商标代理职业能力评价的等级划分、评价组织、评价原则、评价程序、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提交方式、等级评价和监督管理。

该标准适用于商标人才库的商标代理职业能力等级评价工作。


商标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异议、评审、撤三网申率的阶段性工作措施》


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不断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近年来,商标局大力推进商标申请电子政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部分领域,仍然存在力度不够,成效不大的问题。

为快速大幅提升异议、评审、撤三网申率,现就有关阶段性工作措施明确如下:

一、推进商标信息化建设,提高网申系统的稳定性。

在前期系统优化的基础上,继续优化材料上传和证据共用等功能,进一步提升网申系统的易用性。

二、制定并发布异议、驳回复审、无效宣告和撤三网上申请和答辩指引,有效指引申请人和商标代理机构用好当前的网申系统,加深理解,提高效率。

三、结合下半年商标局集中宣讲授课活动,巩固并扩大网申培训成果,进一步向广大申请人和商标代理机构深入介绍网申系统相关功能。

四、加强沟通协调,适时召开代理机构参加的专题座谈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大网申工作力度。

五、适时统计并公示申请量和答辩量较高的商标代理机构在异议、评审和撤三业务中的网申率排名。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快商标申请和答辩全面电子化工作进程,请广大申请人和商标代理机构及时转变观念,尽早做好全面网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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