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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利代理人资格要求是什么,专利代理行业讲解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9-09 16:06:57 浏览:



今天,乐知网律师 给大家分享: 申请专利代理人资格要求是什么,专利代理行业讲解

申请专利代理人资格要求是什么,专利代理行业讲解



大部分专利代理人是先去自己的本行业工作一段时间后,再进入专利代理行业,这类人一般去本地所的概率较大,尤其是25-30岁之间的嫩草。

你的老师大概带你一两周左右的时间后,你就可以上手开始“撰写”了。

注意,大客户不是指客户的规模,而是指客户对专利质量的要求。

比如耳熟能详的华为、阿里、腾讯、美的、海尔、京东方等。

这类所一般对任务量要求比较宽松(也会有一定的要求),但是质量要求较高,比如与发明人沟通是否存在障碍、对技术方案理解是否到位、权书是否有合理的上位概括、说明书是否公开充分等等。

一般指导老师的水平是高于这类客户自身的要求,指导老师大概需要带你两三年左右的时间。

案件多以发明为主。

专利代理要求代理人不仅要懂技术,而且要懂法律(主要是专利法)。

按照传统领域划分,代理人分为机电化三个大类专业。

机械包括:机工自动化、车辆工程、土木、工业设计、冶金煤矿等等。

电学包括:电工自动化、通信、计算机、电子、软件等等。

化学包括:材料、生物、医学、制药,应化等等。

到随着技术的发展,技术领域越分越细,专业与专业之间的界限也慢慢模糊。

无论你本科、研究生甚至博士学的是什么专业,如果你选择了专利代理行业,那意味着你需要不断的学习,包括技术领域的学习、法律知识的学习、外语的学习、为人处世的学习。

但是,样样会样样温,在专利代理行业也不太容易吃得开,你需要至少有一门看家本领。

比如你技术领域研究得深(最好是电学方面的技术),那么对你理解技术方案、撰写检索方面都是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获得客户、老板的认可。

比如你法律知识比较丰富,你可以去考法考,再实习成为双证代理人,最后做专利诉讼代理人。

比如你外语有优势,那你可以做涉外的专利代理。

比如你为人处世不错,情商一级棒,那你做专业顾问或者销售也很挣钱。

专利代理行业是一个具有众多发展方向的行业,这个行业做金牌写手的也有一年几十上百万的(听说有华为代理人),一般温饱问题不在话下,关键看你的路怎么走,需要有自己的职业规划,做你擅长的。



律师同时作为专利代理师执业的困境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逐步加大,知识产权服务行业逐渐成为最具有发展前景的行业之一。

作为知识产权之首的专利服务行业更是深受青睐,专利代理师(专利代理人)的数量也随之迅速增长。

从事专利代理工作(专利的申请、复审、无效、诉讼等)需要扎实的法律知识和相应领域的技术知识,对从业人员的要求较高,也就是说除了懂法律,还得懂技术。

为此,越来越多的具有理工类教育背景的律师选择从事专利相关法律业务,在律师执业的同时,还以专利代理师的身份从事专利业务,笔者就属此类。

律师同时作为专利代理师执业,须在取得律师执业证的基础上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专业知识更为全面,诉讼经验更为丰富,所具有的优势显而易见,应予以鼓励和支持。

但根据笔者近年来的从业经历和体验,律师同时作为专利代理师执业,还存在不少现实问题。

1、不能兼职执业 根据《律师法》、《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律师和专利代理师,除特别规定外(指《律师法》第十二条允许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兼职的情形),只能专职在一家律所或代理机构执业,否则算违法违规,将受到相应处理,并且近两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进一步加大了对专利代理从业人员挂证行为的查处力度。

近年来,有不少律师取得了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但因很难找到同时具备双资质的律所,迫使其违规操作,通过伪造虚假材料的方式将两证分别挂在律所和专利代理机构,或干脆将其 证束之高阁,这是既是对现有法律法规的一种公然违反,又是对人力资源的一种极大浪费。

我们一方面强调严重缺乏知识产权人才,尤其是兼具法律和技术的高端服务人才,另一方面却在用制度壁垒的方式,人为的将其拒之门外。

2、律师申请专利代理师执业备案存在现实困难 《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执业律师申请专利代理师执业,除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外,只需通过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向专利代理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进行执业备案即可,不需要提交实习相关材料。

但截至目前,各地标准不一,实际操作困难,导致无法顺利完成执业备案。

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在于,法律条款之间存在矛盾和冲突,如《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和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之间关于实习的矛盾规定,同时,专利代理管理系统也明显滞后于立法。

解决这一问题还须国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尽快出台更为详实的执业备案细则,并相应完善专利代理管理系统。

3、行业不良现状打击了律师从事专利代理业务的积极性 从事过专利代理业务的从业者都清楚,要撰写一件较好的专利申请文件,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都不低,但目前的行业现状却表现出劣币驱逐良币的态势,也就是说低价恶性竞争非常普遍。

申请一件实用新型代理费仅为两三千,申请一件发明代理费仅为五千多,甚至还有更低的价格,要想赚钱,只能通过粘贴复制的方式批量申请才能实现。

这种廉价的代理费用导致出现了大量劣质垃圾专利,不仅损害了委托人的利益,还严重破坏了我国专利制度,使我国专利制度失去了应有的价值和意义。

虽然国家已意识到前述问题,并已采取大量旨在提高专利申请质量的相关措施,但这种现状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善,任重而道远。

此外,除了专利申请,专利复审和无效业务的收费也普遍偏低,投入和产出不成正比,与律师其他法律业务的收费存在着差距。

鉴于 种种原因,执业律师对专利代理业务往往兴趣不大,积极性不高,随便一件诉讼或非诉业务的代理费用都远远超过专利代理费用,这使专利律师颇为迷茫。

其实,律师通过大量的各类专利诉讼,对专利撰写中的各类法律风险非常了解,若从专利撰写阶段开始就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将会大大提高专利的整体质量,为专利后续的运营和保护奠定坚实基础。

但目前不良的行业现状,使得律师代理专利相关非诉业务的积极性并不高,这对专利代理行业不得不说是一种遗憾。



日本 「弁理士」等同于国内「专利代理人」吗?



国内从事专利审查或专利代理人,特别是和处理过日本进入中国的专利业务的,对“弁理士”一词不陌生,他们是日本负责专利申请业务的专门人才,因此很多同仁潜意识里将日语“弁理士”等价于国内“专利代理人”。

实际上,这是个误区,日本“弁理士”虽然与中国的专利代理人有相当多的共性,但也存在明显区别。

在日本,从事专利业务的人被称为“弁理士”,而从事法律事务的律师则被称为“弁護 士”,即使日本人也常常将两者混淆。

也就是说,如果从选用的汉字来看,“弁護士”意指在法庭上慷慨陈词为当事人提供保护的人,而“弁理士”则是穷究事物原理的人,这个词比较恰当地概括了同样作为法律相关工作者,专利代理人和律师的区别,“弁理士”对发明创造的技术必须有深刻的认识,否则面对专利、实用新型等业务时是无法撰写出优质的申请文件,条分缕析地应对审查意见,从而为申请人维护权益的。

二、“弁理士”享有“业务独占资格”,入门门槛和社会地位均较高 根据日本“弁理士法”第75和76条的规定,弁理士对专利(日本专利特别针对于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或商标相关业务享有“业务独占资格”,非弁理士或专利业务法人不得以弁理士或类似名义从属以上相关业务。

日本所谓“业务独占资格”是指,根据日本某些法令的规定,针对特定行业,只有具有相应资格者才能从事的职业,根据资格授予者可以大致分为两类,“国家资格”和“都道府县资格”,前者如律师(弁護士)、“公认会计士”等,后者如“河豚调理士”。

其中,“国家资格”的“业务独占资格”根据取得执照时的“注册执照税额”,又分为6个层次,即“6万日元”、“3万日元”、“1万日元以上1万8千日元以下”、“9千日元”、“7千5百日元以下”及“其他”。

“弁理士”同律师、公认会计士一样处于“6万日元”的最高级别,从其这个注册费用我们可以窥测日本弁理士从收入来说处于日本白领阶层是毫无悬念的,日本特许厅的调查也表明年收入1000万日元以上的弁理士不乏其人[2]。

三、从“专利弁理士”到“弁理士”,业务范围虽然不断扩大,却没有为知识产权单独出庭诉讼的资格 日本弁理士制度始于1899年实施的“专利代理业者从业规则”(特許代理業者従業規則),1909年“专利弁理士”成为“国家资格”,非“专利弁理士”不能从事,1921年日本颁布了正式的“弁理士法”,“专利弁理士”成为“弁理士”,这标志着弁理士业务范围从专利业务的明确延伸到商标等领域,此外,弁理士又逐渐扩大到可以从事著作权、技术秘密买卖合同制作等相关业务,并得到了弁理士法明确保障。

尽管日本弁理士业务范围较广,但在出庭诉讼方面,日本弁理士法第六条之二 规定:

1、“弁理士通过第十五条之二的第一款所规定的特定侵害诉讼代理业务考试……对于特定侵害诉讼,仅限于从与律师同一委托人接受任的事件能够成为其诉讼代理人。

2、根据前款规定成为诉讼代理人的弁理士在到期日出庭时,必须与律师一同出庭。

3、不受前款规定所限,弁理士可在法院认为恰当时单独出庭”。

也就是说,除非法庭个案特许,原则上,在日本即使成为特定诉讼弁理士也不能单独作为辩护人出庭应诉。

四、律师(弁護士)有权从事弁理士的业务,但反之则不可 日本弁理士法第7条规定,“符合以下各号之任一者,如修完第十六条之二第一款的实务修习,则具有成为弁理士的资格:一 通过弁理士考试者;二 具有成为律师的资格者……”,而日本律师法(弁護士法)第3条第2款也规定,“律师当然地能够进行弁理士及税理士的事务”,其中,根据日本律师法第4条的规定“完成司法修习生的修习者具有成为律师的资格”,即所谓“具有成为律师的资格者”是通过日本司法考试且完成法务省规定的相关培训者,大致相当于中国在律师事务所完成一年执业通过考核有资格成为执业律师的人。

也就是说,在日本,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者可从事专利代理人的相关事务。

看到这一点,国内律师界的朋友可能有点愤然,“为什么在中国律师不能从事专利代理人的业务”。

其实,中日各有国情,而中日两国的不同的规定总体上还是比较切合国情需要的。

五、成为“弁理士”之千山万水的“弁理士考试” 日本弁理士考试不像中国代理人考试那么“人性化”,可以说是一场马拉松式的长跑,考验着考生意志。

日本的弁理士考试要分三步走,即“短答式”、“论文式”和“口述式”,只有通过前项考试才有资格参加下一项考试,而且,该考试对每项考试不仅对总分,还对知识点的区块得分做出了要求。

例如“短答式”考试为60道五择一的选择题形式,共分为5个部分,领域和题目比例固定,即专利和实用新型相关法律20题、外观设计相关法律10题、商标相关法律10题、工业所有权相关条约10题、著作权及反不正当竞争法10题,考试时间3.5小时,成绩要求是总分达到65%,不得出现某个方面低于40%得分的情况。

再如论文式考试,分为必考科目和选择科目,必考科目为专利与实用新型相关法律、外观设计相关法律、商标相关法律三场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2小时、1.5小时、1.5小时;选择科目则旨在考察考试者的专业水平,考生可以根据专业从理工I(机械?应用力学)、理工II(数学?物理)、理工III(化学)、理工IV(生物)、理工V(信息)、及法律(与代理人业务相关的法律)中选择一门,考试时间分别为1.5小时,硕博士可以申请免于选择科目考试。

论文式考试要求不得出现低于47分的科目,平均分不得低于54分,其中选择科目不得低于60分。

通过了“论文式”考试的考生可以稍微喘口气,因为最后的“口述式”考试通过率通常不会低于7成。

“口述式”同样细分为专利与实用新型相关法律、外观设计相关法令和商标相关法令三个部分,每个部分部分考试时间10分钟,分为A/B/C三档成绩,只要不出现2个以上C即可通过。

从这次马拉松式的考试制度设计来看,日本弁理士通过率低也就没什么奇怪的,以2022年为例 ,参加弁理士考试人数 4352人,合格者数255人,通过率 6.5%,合格者平均参加考试次数为4.17次,一次性通过考试的仅仅21人,占合格者比例为8.2%,通过者的平均年龄为37岁,最年长考生71岁。

可以说,能够一次通过弁理士考试的日本同仁蓦然回首往事时完全有资格为当年能够一次通过考试自豪。

同时,在4352名考生中,硕博士学历者1376人,31.6%,虽然特许厅没有具体统计合格者中硕博士所占比例,但仅从考生构成来说,说弁理士是典型的高学历职业是毫不夸张的。

六、弁理士执业方式多样,微型事务所遍地开花 日本特许厅并没有限定弁理士必须在事务所执业,成为注册弁理士也没有如中国的一年实习期的要求,通过弁理士考试且参加弁理士会的上岗培训即可成为注册弁理士,而注册弁理士只要完成弁理士会的培训要求,按期缴纳会费即可正常长期保持注册弁理士资格。

根据日本弁理士会的数据,2022年在10871名注册弁理士中,有多达2408人在企业工作,165人在其他非营利性团体工作,合计占比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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