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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网官网查询网址是多少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9-21 11:08:42 浏览:


商标注册网官网查询网址是多少

 
商标注册网官网查询网址是:sbj.cnipa.gov.cn。

商标网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管的官方网站,提供包括:商标查询、注册、转让、变更等 商标服务。

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用户使用协议


甲方: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用户 乙方:国家知识产权局 甲乙双方就利用商标网上服务系统进行商标电子申请、电子送达事宜,签署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所述甲方为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用户,即办理商标业务当事人或商标代理机构。

第二条 甲方同意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用户注册,甲方对填写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条 甲方同意按照乙方的商标网上服务流程、缴费须知和填写要求等使用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并对填写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四条 甲方同意按照乙方的要求申办商标数字证书。

双方同意使用商标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并承认签名的法律效力。

持该数字证书和密码在乙方系统中所进行的任何操作,都视为甲方所为。

第五条 用户注册成功后,三年内未使用,用户将被自动注销。

需办理商标网上服务业务的,应重新办理用户注册。

第六条 用户注册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在线进行用户信息变更。

商标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或《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另行办理商标变更申请。

第七条 甲方提交商标的电子申请文件材料应遵守规定的文件格式、数据标准、操作规范和传输方式。

商标电子申请文件材料未能被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正常接收的,视为未提交。

第八条 甲方提交商标电子申请后,应当按乙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补正文件、说明或修正文件、书面协议、证明文件、使用证据材料等。

除另有规定外,乙方不接受以纸件形式提交的上述文件材料。

不符合本款规定的,上述文件材料视为未提交。

第九条 未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或者办理其他共有商标事宜的,由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所述的代表人提交商标电子申请。

第十条 甲方提交商标电子申请文件材料后,乙方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甲方在指定期限内提交对应纸质文件材料、实物证据等。

第十一条 甲方提交商标电子申请(包括商标国际注册业务)的,申请提交当日系统开放时间内,可以修改或删除,不需缴纳费用。

第十二条 甲方提交商标电子申请(包括商标国际注册业务)的,应自收到商标局缴费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系统开放时间内在线向商标局足额缴纳费用。

缴纳费用时间以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收到第三方在线支付平台反馈的实际支付时间为准,超过系统开放时间未收到第三方支付平台反馈信息的,视为该缴费订单未提交。

第十三条 甲方提交商标申请(包括商标国际注册业务)的,应自收到商标局缴费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商标局缴纳费用。

期满未缴纳的,商标局不受理其申请。

第十四条 当事人和代理机构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缴费的,统一开具电子票据,需使用缴费账户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自行下载电子票据。

当事人自行办理商标申请的,电子票据开具对象为当事人;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申请的,电子票据开具对象为商标代理机构。

第十五条 甲方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的申请产生的商标文件,甲方同意由乙方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送达。

乙方将商标文件上传至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甲方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查看和下载商标文件,乙方不再以纸质方式送达上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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