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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申请内容有哪些方面?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11-30 14:46:32 浏览:



有不少专利申请人咨询乐知网律师这一问题,关于 发明专利申请内容有哪些方面 的详细内容,由于咨询的人较多,有一定的普遍性,乐知网已写成参考文章。

发明专利申请内容有哪些方面?


发明专利申请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标题:应当简明、准确地描述发明主题,一般不超过25个字。
 
技术领域:应当具体地描述发明所属的技术领域,而不是上位的或者相邻的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应当客观地指出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和缺点,但仅限于涉及由发明的技术方案所解决的问题和缺点。
 
发明内容:应当详细描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包括解决背景技术中所述问题和缺点的技术方案,并指出其有益效果。
 
附图:对于涉及具体实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提供附图以帮助理解其技术方案。
 
说明书摘要:应当简明、客观地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主要内容,包括技术方案、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有益效果等。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并明确各权利要求项之间的关系。

发明专利对涉及到的哪些内容或方面必须上位概括?


每个专利都不一样 取决于你的技术方案、保护范围、权利要求设计策略等。

如果你做出了一个发明点,你可以尝试将权利要求撰写为面,从而获得尽可能大的保护范围,这样你的专利也更有价值。

这个过程你可以在原始申请里面写的大一点,如果审查员觉得你写的大了,你可以再继续缩小,但是你如果一开始就写小了,后边修改的机会基本就没了。

权利要求通常由说明书记载的一个或者多个实施方式或实施例概括而成。

权利要求的概括应当不超出说明书公开的范围。

也就是说这地方是允许你对你的发明进行概括,上位提升的,而不限于实施例本身。

如果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合理预测说明书给出的实施方式的所有等同替代方式或明显变型方式都具备相同的性能或用途,则应当允许申请人将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概括至覆盖其所有的等同替代或明显变型的方式。

对于权利要求概括得是否恰当,审查员应当参照与之相关的现有技术进行判断。

开拓性发明可以比改进性发明有更宽的概括范围。

当然,现实中开拓性发明并不多。

对于用上位概念概括或用并列选择方式概括的权利要求,应当审查这种概括是否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如果权利要求的概括包含申请人推测的内容,而其效果又难于预先确定和评价,应当认为这种概括超出了说明书公开的范围。

如果权利要求的概括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有理由怀疑该上位概括或并列概括所包含的一种或多种下位概念或选择方式不能解决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并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则应当认为该权利要求没有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但是你可写大,审查员会提出他的疑问。

用固定连接来概括铆钉、螺钉、焊接等连接方式,以及用皮带传动概括平皮带传动、三角皮带传动等常见皮带传动方式,均属于符合指南规定的上位概念概括。

还有化学领域的,可能只做出了几个具体的化合物但是可以用马库十群的要求来要求概括成百上千个化合物。

这种概括都是基于说明书中充分公开的具体实施方式的共性特征的概括,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预测到说明书实施方式的等同替代方式或明显变形方式。

权利要求的上位概括到什么程度最合适,最能体现专利代理师的水平,尤其是技术水平,这个时候可能需要与科研人员进行讨论,科研人员往往想到的是具体的一个一个的点,那么专利代理师要注意引导申请人进行上位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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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申请专利 专利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