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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田公司在华知识产权战略讲解,欧洲专利局和中国国知局战略合作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8-18 00:23:31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本田公司在华知识产权战略讲解,欧洲专利局和中国国知局战略合作

本田公司在华知识产权战略讲解



近日,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知识产权代表别所弘和先生 就本田公司在华知识产权战略交换了意见。

别所弘和先生结合本田自身经验,关于在华知识产权纠纷等问题给出意见 。

据别所弘和先生介绍,本田公司自1982年进军中国市场以来,前后共经历了90多起知识产权纠纷案,其中90%以上的案件以胜诉而告终。

问及其原因,别所弘和先生表示包括以下几点。

一、与政府建立良好的关系; 二、增强企业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三、选定合适的专利代理人; 四、入乡随俗。

韩登营认为,所有在华外企要想取得事业的成功,与政府建立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

别所弘和先生对此表示赞同。

别所弘和先生介绍说,本田公司一直秉着“政府是顾客”的原则,不断为政府的工作提供便利,取得了政府的信任。

此外,别所弘和先生还表示,本田公司在中国生产、销售的所有产品都一定会依法提出申请,以确保其营业行为的合法化。

所以说,企业增强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是非常重要的。

交谈中,别所弘和先生还提到了选择专利代理人的问题。

别所弘和先生认为,由于中日两国法律上的差异,以及两国特殊的关系,在中国选定合适的代理人是非常必要的。

关于代理人的选定,别所弘和先生认为,精通两国的法律制度是大前提,其次,了解本田的相关技术也是非常重要的。

最后,别所弘和先生指出,入乡随俗是关键。

由于国情不同,中日两国人民在思想、处事原则都上有着很大的不同。

所以,在华日企需要入乡随俗, 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



欧洲专利局和中国国知局战略合作



欧洲专利局(EPO)主席安东尼奥·坎皮诺斯(António Campinos)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举行了会议。

会上双方达成共识,在PCT的框架下推动双边合作。

通过合作,使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国际专利申请(以英文提交)的申请人可以选择EPO作为其国际检索机构(ISA)。

对于中国申请人而言,这为其优化国际专利战略提供了额外的选择,尤其是在欧洲的专利保护。

若中国申请人可以选择EPO作为其国际检索机构(ISA),则可提早一年使专利申请进入欧洲阶段,并可以让申请文件在无需补充检索的情况下获得直接审查。

另外,欧洲专利局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共同发布了《中欧计算机实施发明专利审查研究报告》。

这是欧洲专利局和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同开展的一项联合研究,概述了与计算机实施发明专利(CCI)特有的审查实践的异同。

这份报告旨在应对近年来CII相关技术迅速发展带给各国知识产权局和专利申请人的新挑战。

预期这份报告将为专利申请人在欧洲专利局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CII申请时提供预期指导。



欧洲单一专利的请求程序讲解



2022年1月19日:临时适用议定开始 2022年9月(预计):德国批准程序完成 2022年10月1日(预计):“日出期”开启 “日出期”将持续三个月,在该期间内,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可以提交退出的意向声明(opt-out declaration) 2023年1月1日(预计):德国批准程序完成后的第四个月的第一天,单一专利及统一专利法院正式生效 单一专利的请求程序 单一专利是一种“具有统一效力的欧洲专利”。

授予欧洲专利后,对于参与单一专利体系的国家,申请人可以请求将该欧洲专利登记为单一专利,也可以通过传统途径选择感兴趣的国家进行生效,两种保护途径可以并行(但不能得到双重保护,即选择单一专利体系,不能在其覆盖的成员国内单独生效)。

时间要求:申请人必须在欧洲专利授权公布后的一个月内向欧洲专利局提出单一专利请求,对此不产生官费。

此外,只有在2007年3月1日或之后提交的欧洲专利才能提出单一专利的申请。

单一专利途径对于欧洲专利申请人来说是一种新的登记形式(一次登记,多个国家统一生效)。

欧洲单一专利优势 1)程序便利:单一专利将在参与单一专利体系(UP体系)的全部成员国的领土范围内具有统一效力。

2)管理方便:每年向EPO支付一笔维持费。

3)降低费用,节省翻译费:专利权人通过单一专利途径将欧洲专利登记为单一专利时,如果授权专利的语言为法语或德语,则应提供授权专利全文的英文译文;或者如果授权专利的语言为英语,则需翻译成另一种欧盟官方语言之一。

无需像传统生效程序那样,翻译成其他小语种。

4)法院统一管辖:对于通过单一专利途径登记生效的单一专利,其相关的争议和纠纷将始终受统一专利法院专属管辖,其判决结果将适用于所有已批准UPCA的成员国。

通过统一专利法院的集中维权;通过统一专利法院获得搜查令等。

单一专利的过渡措施 欧洲专利局宣布了两项过度措施,将在德国批准UPCA之日起开始启用: a)提早提出单一专利请求 b)请求延迟授权欧洲专利。

选择退出(Opt Out) 统一专利法院将对欧洲专利诉讼拥有管辖权。

其有7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专利权人/申请人可以选择退出UPC的管辖,以便诉讼可以在国家法院进行,此外,在3个月的日出期内将允许专利权人提前申请退出。



本田公司在华知识产权战略讲解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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