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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转让要签定什么条例?,专利权转让证明怎么办理?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8-01 23:53:21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权转让要签定什么条例?,专利权转让证明怎么办理?

专利权转让要签定什么条例?



专利实施许可,是指专利权人或者授权的人作为转让方,许可受让方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方支付约定使用费的行为。

它包括普通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和独占实施许可三种基本形式。

所以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必须明确约定实施许可的形式,是普通、排他还是独占。

2。在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时应该明确约定专利实施许可的范围,包括专利实施方式的限制;制造专利产品数量或使用专利方法次数的限制;实施期限和地域的限制。

3。明确专利权终止或被宣告无效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有效期限是申请之日起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的有效期限是申请之日起10年。

4。审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有效性。

此处应当注意的是:是否被授予专利权;转让方是否为合法的专利权人;是否有共有权人,是否取得共有权人的同意;专利权的缴费问题。

5。注意约定转让方的一些特定义务。

比如,提供实施专利技术的有关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承担对专利权的完整性的担保义务;承担如实向受让方说明订立合同前专利实施的情况等。

6。特别注意约定“验收标准和方式”。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常会因合同标的——技术成果是否成熟、先进、可靠、适用而发生纠纷。

审理这类纠纷案件,往往会遇到对该技术成果的鉴定问题,而鉴定结论对案件的处理结果关系极大。

因此,在合同中要约定验收标准和方法。

当事人为此发生纠纷,法院对该技术成果组织鉴定,不符合约定验收标准的,就应视为违反合同,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7。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要备案。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5条第2款的规定,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知局备案。

因为按照有关规定经过备案的专利合同的受让人有以下权利,第一,可以对专利侵权行为向法院提出诉前停止侵权行为的申请;第二,可以提起侵权诉讼;第三,可以请求地方各级专利管理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

8。注意“不争议条款”是无效条款。

“不争议条款”又称“不得反控条款”,是指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规定被许可方不得对许可合同中所涉及专利权的合法性提出质疑,即被许可方不得在合同有效期内对合同中涉及的专利权直接或者间接地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关于专利技术入股 专利技术入股,是指以专利技术成果作为财产作价后,以出资入股的形式与其他形式的财产(如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等)相结合,按法定程序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经营行为。

在运用专利进行出资中除了涉及专利本身的特殊性外,更多的将涉及到《公司法》的领域。

2006年1月1日实施的新《公司法》对公司出资等诸多领域都进行了大量的修改,所以结合两者的法律规定,在专利技术入股的操作中需要注意如下几方面的问题: 1。专利技术入股的形式,包括用专利权入股的、以专利实施权入股的,还有把专利申请权也视为专利技术作价入股。

我认为此三项出资形式都是可行的,但实践中对于用后两种方式入股的,在一些问题的处理上还存在一定的法律障碍,比如将出资转让的问题等。

所以首先应该明确以专利技术入股的形式,当然,为了减少将来不必要的纠纷,我们应该首推以专利权入股。

2。以专利权入股需完成以下出资手续方可认定出资无瑕疵,首先须对专利的价值进行评估,然后专利权人依据设立公司的合同和章程到专利局办理专利权转移于被投资的公司的登记和公告手续,工商登记机关凭专利权转移的手续确定以专利技术入股的股东的完成股东投资义务的履行。

3。专利入股必须是专利的合法权利人。

我国法律对能进行股权投资的主体是有规定的,无论是国有企业,法人内设职能机构还是个人进行专利入股都是存在一定的限制。

4。在使用专利技术入股时,还必须注意技术资料的交接和权利的移交;专利入股方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后续改进成果的权属和各方的违约责任。

5。专利入股需要特别注意专利技术的可靠性。

由于审批专利的审查员受专利局文献存储量的限制和工作疏忽等原因,把不具备专利条件的技术授予专利权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另外对于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是不进行实质审查的,所以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提出宣告专利无效的申请。

一旦被宣告无效就不具备财产权的属性,就不能作为入股的技术。

因此对专利进行必要的审查检索及在合同中约定无效后的处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6。入股后涉及到的公司治理问题。

我国原有的《公司法》规定无形资产的出资金额不能超过注册资本的20%,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对无形资产的比例为35%。

所以过去以无形资产出资的不会成为绝对的控股股东,在公司治理中只能处于附属地位。

但根据新《公司法》规定知识产权的出资比例最高可达到70%,可成为绝对的控股股东。

而且新《公司法》给予了公司更多更大的自主权,并全部体现于公司的章程之中,这样公司的章程就真正成为一个公司的“宪法”,它对公司和股东相当重要。

关于专利权的转让 专利权的转让除涉及我国《专利法》及相关系列法律法规的规定外,其主要涉及《合同法》等法律领域,其转让的过程可以说就是合同谈判的过程。

专利权转让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权利人的问题,主要看转让人是否是专利的合法持有人,是否有共有人,是否存在职务发明的性质,对国有企业的专利还注意有无审批意见。

2。受让人的问题,特别是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3。专利权的转让按法律规定必须经过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



专利权转让证明怎么办理?



问:我想办理一份专利权转让证明要怎么办理? 答:对于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的专利申请权转让,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专利申请权转让证明”。

“专利申请权转让证明”只向专利申请的权利人出具。

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证明”需交纳相应费用(费用标准附后)并根据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文件: 1、申请人或本案代理人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证明”的,需提交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章的“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

2、申请人当面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委托关系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明。

3、申请人以邮寄方式办理的,需要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委托他人以邮寄方式办理的,需要提交委托关系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明。

相关:专利使用权转让的程序 第一,首先应签订转让合同。

第二,到专利局办理登记手续,并由专利局公告,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给受让方,而受让方支付约定的价款所订立的合同。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合同名称、发明创造名称、发明创造种类、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技术情报和资料清单、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责任、价款及其支付方式、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争议的解决办法等。



专利权转让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一、  1、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2、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200元 3、提交证明文件:专利权人因权利的转让发生权利转移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转让合同。

该合同是由单位订立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

二、  交纳著录项目变更费(200元),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三、  格式: 合同编号: 科技合字( )第 号 项目名称: 技术受让方: (甲方) (公章) 技术转让方: (乙方) (公章) 中介方: (公章) 合同登记机关: (公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履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研制单位(个人) 研制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主要研制人员 专利申请号 专利批准号 专利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专利批准时间 年 月 日 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一、发明创造名称和内容: 二、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 三、专利权转让方、受让方的义务:

专利权转让要签定什么条例?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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