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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交底材料,专利申请人变更费用有哪些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7-28 18:53:35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申请交底材料,专利申请人变更费用有哪些

专利申请交底材料



一、 1、发明名称。

(简单而明了地反映该发明的技术内容是产品、装置或方法 2、所属技术领域。

(简要说明所属技术领域,如:本发明属于温度自动控制装置,本发明涉及××材料的热处理方法等。

) 3、现有技术(背景技术)。

对最接近发明的同类现有技术状况加以分析说明,必要时借助附图加以说明,具体内容包括:构造、各部件间的位置和连接关系或条件、工艺过程等,实事求是地指出现有技术的问题尽可能分析存在的原因)。

二、 1、专利申请前置准备: (1)应进行专利文献检索查新,以判断发明创造是否符合专利三性的基本条件。

这时对专利三性的判定仅仅是初步的,检索以尽量减少专利申请的盲目性、增加专利授权的把握性和授权后的法律稳定性。

(2)需要对竞争对手的技术经济发展动态及其专利策略作进一步分析,并检查本申请是否符合本方产品及技术经济的发展战略及专利战略。

(3)做好相关技术保密工作,委托专业专利代理机构代理。

2、专利申请不能过早,发明创造尚未基本完成就过早申请,技术公开后可能产生几种不利后果: (1)技术内容未充分公开,尚不能实施,被专利局驳回,不能授。

(2)被驳回的未成熟的专利申请可能给他人以启迪。

(3)可能造成专利的保护不严密、不完整,从而为他人提供改进、扩展和申请新专利的机会。

三、 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由国知局指定的技术专家和法律专家组成。

申请人在收到驳回专利申请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可提出复审请求,并附相关证据。

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收到申请人请求复审的请求,转交国知局原审查部门审查,原审部门依据申请人的请求进行审查,认为应当撤销原决定的,应通知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由复审委员会据此向申请人发出撤销原决定的通知。

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经审查认为请求人的请求不符合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书面通知请求人,要求请求人在规定的期间内陈述意见,经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后,专利申请仍不符合规定的,专利复审委员 会作出维持原决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请求人。

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规定的期间内没有作出陈述或修改意见,期间届满,视为请求人撤回请求。

请求人对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在收到专利复审委员会驳回请示决定之日起3个月可向人民法院诉讼。



专利申请人变更费用有哪些



一、专利申请人变更费用有哪些 1、缴费法律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 向国知局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下列费用,“ (一)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 (三)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年费; (四)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 (五)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

前款所列各种费用的缴纳标准,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会同国知局规定。

” 2。缴费程序:《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四条,“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费用,可以直接向国知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或者以国知局规定的其他方式缴纳。

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的,应当在送交国知局的汇单上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者专利号以及缴纳的费用名称。

不符合本款规定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

直接向国知局缴纳费用的,以缴纳当日为缴费日;以邮局汇付方式缴纳费用的,以邮局汇出的邮戳日为缴费日;以银行汇付方式缴纳费用的,以银行实际汇出日为缴费日。

多缴、重缴、错缴专利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自缴费日起3年内,向国知局提出退款请求,国知局应当予以退还。

”和第九十五条,“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缴纳申请费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 二、缴费注意事项 1、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应当在汇款单附言栏中或者汇款用途栏中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及费用名称。

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应为9位(2003年10月1日之前申请的专利)或13位(2003年10月1日之后申请的专利),不得缺位,最后一位校验位前的小数点可以省略。

例如:9位申请号可写成 9910XXXX。2或者9910XXXX2;13位数申请号可以写成200510XXXXXX。1或者200510XXXXXX1。

所缴的费用名称可以用简称(见专利费用标准)。

2、缴费人通过银行或邮局缴付专利费用时,应当在汇单上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者专利号和缴纳费用的名称(或简称)。

缴费人汇款时收到银行或邮局汇款凭证,应认真核对申请号或专利号以及缴费人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这些信息在以后的程序中是有重要作用的。

费用不得寄到专利局受理处。

3、通过银行或者邮局汇款,如需发传真,应在汇款当日,将汇款单复印件及申请号或专利号、费用名称、分项金额、邮编、地址、收件人信息,发至收费处。

此办法是对未在汇款时注明上述必要信息的补救方式,不具有法律效力。

银行汇付: 开户银行: 户 名: 帐 号: 邮局汇付: 收款人姓名: 商户客户号

专利申请人可以是多个单位么



一、 可以。

专利法第八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二、 申请不同类型的专利,需要准备不同的材料。

(一)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材料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有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二)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材料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三)申请外观设计的,申请材料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三、 1、国家知识产权局: 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包括知识产权涉外事宜;没有直接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的行政执法权力;具有指导地方法规制定和执法业务,以及指定管辖的职能) 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地方知识产权局没有审查和授予专利权的职能) 2、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设置: 省级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直辖市知识产权局) 地州级(含)以上人民政府(各省、自治区首府城市知识产权局;计划单列市知识产权局;各地(州)级市知识产权局;直辖市各城区知识产权局;新疆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3、地方管理专利工作部门的职能: 处理职能:A、认定侵犯专利权行为是否成立。

B、查处假冒专利行为。

调解职能:A、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B、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C、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D、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纠纷;E、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F、其他专利纠纷。



专利申请交底材料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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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申请专利 发明专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