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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专用权是什么?,注册商标使用授权书模板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7-19 11:45:46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注册商标专用权是什么?,注册商标使用授权书模板

注册商标专用权是什么?



一、注册商标专用权是什么? 注册商标权,又称注册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权的相对成熟形态。

它是经国家法律确定的权利,是各国法律明确予以保护的主要对象。

注册商标权意味着权利人不仅在事实上拥有某个商标,而且还在法律上得到了国家的确认和社会的认可。

与未注册商标权相比,注册商标权易于得到国家法律甚至国际法的保护,具有自觉性、稳定性、专有性等特点。

二、商标专用权有什么特点? 1、及时有效性行政保护相对于司法保护而言,突出的特点是效率高,这已被中外商标专用权人所认可。

从受理案件数量来看,行政执法机关的受理量占案件总数的90%左右。

特别是在采取处理措施方面,行政执法机关有权责令侵权嫌疑人立即停止其侵权行为,这非常有利于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在案件的处理结果方面,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时间一般均快于司法判决,即使涉及疑难问题,需要向上级行政机关请示,由于同属于一个系统,效率也很高。

2、手段多样性行政执法机关可以通过各种合法的行政执法手段对侵权嫌疑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如询问、检查、调查、责令封存等。

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也体现了多样性的特点,包括责令立即停止销售、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及罚款等。

行政执法机关还可以就当事人提出的责令赔偿请求作出责令赔偿决定。

3、主动灵活性行政机关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实行“依职权主动保护”与“依投诉被动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有权对商标使用人的商标使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侵权嫌疑时,有权采取相应的行政执法措施。

4。 分级管理性对商标侵权假冒案件的查处,行政执法机关一般按照其管辖的行政区域范围进行。

商标专用权人或普通消费者发现商标侵权假冒等商标违法行为,一般选择到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或检举。

作为全国商标主管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一般不接受商标专用权人的直接投诉,而主要负责对全国商标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

三、商标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注册商标应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

2、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如有变更,需要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

3、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注册商标使用授权书模板



一、  编号: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根据《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第一、甲方将注册登记的第 类商标(注册号: )许可乙方使用在其生产的 产品包装上。

第二、商标标识:(另附页) 第三、许可使用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第四、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第五、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 行业内普通许可使用。

合同存续期间,不在 省内 行业同类产品上,授权其他生产厂家使用甲方的第 类商标。

第六、许可乙方在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资料上使用的说明文字: 第七、乙方向甲方交纳 万元人民币作为商标、冠名使用费。

第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

九、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乙方必须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乙方的企业名称和产地。

第十一、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续费备案,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

第十二、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标、标识,以及在本合同第6项中许可乙方在其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材料中所规定的文字,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第十三、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有权利监督乙方产品质量,乙方有责任将包装设计文稿交给甲方审核备案,以免出现与法律相违背的情况。

第十四、甲方对乙方的商标使用许可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仅为提高乙方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所进行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策划和包装。

是在法律许可下的合法授权并受到法律保护。

同时应当强调,双方都是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法律责任均不得涉及对方;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法律纠纷和责任,也均不能构成对各方的法律连带责任。

本合同生效的条件: 第十五、双方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上签字、盖章。

第十六、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金额足额交付了甲方商标使用费。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主要内容电大



一、  1、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姓名和地址; 2、许可使用的商标及其注册号; 3、许可使用商标的商品范围; 4、许可使用期限(不应超过被许可商标的注册有效期); 5、许可使用商标的标识提供方式; 6、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控的条款; 7、在使用许可人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

二、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具体而言,目前的商标使用许可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方式: (一)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二)排他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 (三)普通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三、  (1)注册许可的概念 注册商标的转让是一种所有权的转让,更换了注册商标的所有人。

而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是指人在保留所有权的情况下,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当然这种使用是有一定条件的使用。

这也就是说,注册商标的所有人不变,但在一定的条件下使他人享有该商标的使用权。

从的范畴来说,这是依法建立商标使用许可的法律关系。

(2)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当事人 在商标使用许可关系中有两个当事人,一是许可人,即商标注册人,另一个是被许可人,即商标的使用人,如果将这种使用许可作为商标使用权的交易来看,则许可人为供方,被许可人为购方。

(3)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 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这就明确了运用合同形式,在商标使用许可当事人之间建立商标使用许可关系。

使用许可的内容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独占使用许可,即被许可人在一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全部享有该商标的使用权,即使商标注册人也不能使用;二是独家使用许可,它与独占使用许可的区别在于,在一定的时间和地域内,除许可人可使用该商标外,其他任何第三人不能使用该商标,所以又称之为排他使用许可;三是普通使用许可,这就是许可人在一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可以许可两个以上的被许可人使用该商标,被许可人无权排斥其他被许可人使用该商标。

(4)商标使用许可的主要程序 在商标法中主要规定了两项程序,一项是由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另一项是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也就是接受监督。

(5)商标使用许可中的权利义务

注册商标专用权是什么?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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