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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专利权如何转让,共有专利权的行使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15:24:25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共有专利权如何转让,共有专利权的行使

共有专利权如何转让



一、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

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

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

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二、 共有专利权是指一项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由两个以上的单位、个人或者单位与个人共同所有。

三、 1、约定优先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这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专利作为一种各专利权人共有的一种私人财产,何时申请,如何处分,理应由他们自己决定,而非法律强制规定。

2、专利权共有人单独行使的情形 (1)专利权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专利,所得收益归实施人所有。

(2)专利权共有人可以不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普通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3、专利权共有人需一致同意行使的情形 除了共有人有约定、共有人可以单独行使情形之外,行使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如共有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需要共有人全体同意。



共有专利权的行使



共有专利权的行使 专利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其客体为无形的技术信息,可以为多个主体共享,其使用不会发生像有体物那样的磨损或损坏。

专利权作为无形财产权,其具有不同于物权所有权的特点,在权利共有时,应遵循其特殊的权利行使规则。

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均未对此进行规定,因此,在专利法修改时,应当增加此方面的内容。

尽管Trips协议明确知识产权为私权,但是知识产权的确具有社会性。

任何专利技术的创造,均不是专利权人苦思冥想出来的,其必须借助已有的社会现有技术,通过专利权人的智力劳动而创造出来的,故专利权具有一定的社会性。

其不同于一般有体物的物权,物权为纯粹的个人私权,一般不具有社会性。

专利权的这种社会性体现在专利法第一条“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的立法宗旨中,也体现在专利强制许可、法定许可等制度中。

在专利权共有时,共有专利权的行使规则应有别于物权共有的权利行使规则。

这种区别在我国知识产权立法中已有体现。

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因此,在确定专利权权利共有的行使规则时应注意: 1。专利权共有时的权利行使规则应不同于物权共有行使规则。

2。同为知识产权的著作权、专利权,在权利共有时的权利行使规则并无本质差异,从立法的协调性考虑,应保持一致。

3。在权利行使规则中要充分体现专利法鼓励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宗旨,同时也不得损害共有人的利益。



关于反诉侵犯专利权答辩状范文



专利,是一个汉语词语,意思有四种,第一种指专谋私利;第二种指垄断某种生产或流通以掠取厚利;第三种指专注敏锐;第四种指一项发明创造的首创者所拥有的受保护的独享权益,在实行专利保护制度的国家﹐一般订有专利法。

答辩人:,女,出生日于19年月日,现住市区,电话:。

答辩人因与贾莹专利侵权纠纷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一、被告销售的锅刷具有合法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免责。

被告是从2009年10月20日开始经营该商店,商店面积不足10平米,店内销售的锅刷是从其它商店临时借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条之规定被告可以免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被告销售的锅刷总量不超十支,没有给原告造成经济损失。

被告于2009年10月20日开始经营该商店,由于店面不足10平米,且生意平淡,至到原告起诉为止总销售不超十支,锅刷的进价为1。1元,零售价为1。5元,所得利润仅0。4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因些被告的行为并没有给原告造成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第四条之规定,专利侵权的损失赔偿额可按照以下方法计算: (一)以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损失赔偿额。

计算方法是:因侵权人的侵权产品(包括使用他人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上销售使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的销售量下降,其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利润所得之积,即为专利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

(二)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作为损失赔偿额。

计算方法是:侵权人从每件侵权产品(包括使用他人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即为侵权人所得的全部利润。

(三)以不低于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对于上述三种计算方法,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情的不同情况选择适用。

综上所述,原告以专利侵权为由将被告肖春香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巨额经济损失没有法律依据,请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以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

专利权的终止根据其终止的原因可分为: (1)期限届满终止: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2)未缴费终止:专利权人未照规定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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