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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哪些种类的商标可以注册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7-09 18:35:48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哪些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哪些种类的商标可以注册

哪些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商标侵权中的特殊侵权有哪些 法律分析:一、商标的反向假冒。

二、对驰名商标的侵权的认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哪些种类的商标可以注册



《商标法》第29条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

也就是商标注册审查中的“申请在先”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是由商标专用权取得的“注册原则”派生出来的。

由于商标权专用权基于注册取得,而在同一或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往往不止一个人,为解决这一问题,法律规定以提交申请的时间先后来决定商标专用权的归属。

根据“申请在先原则”,一个商标即使已经使用多年,如果商标使用人不及时申请商标注册,也会因别人申请在先而失去注册机会,进而失去继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

但是,“申请在先”原则并不是绝对的。

对于违反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法律不予支持。

按照《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这一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哪些行为侵犯知识产权



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侵犯知识产权罪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或者销售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假冒专利罪;侵犯商业秘密罪。

知识产权是人类创造性劳动的智力成果,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国家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就是要维护发明创造的所有权,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调动权利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为了有效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严重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及有关商业秘密的违法犯罪行为,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第二编分则第三章专增一节“侵犯知识产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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