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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海关备案申请须知,知识产权保护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7-07 01:25:43 浏览: 次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知识产权保护海关备案申请须知,知识产权保护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知识产权保护海关备案申请须知
知识产权保护海关备案申请须知 一、申请备案前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海关总署受理备案的知识产权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我国海关保护的知识产权应当是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
所以,以下知识产权可以向海关申请备案保护: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服务商标除外); 2、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注册并延伸至我国的国际注册商标(服务商标除外); 3、国家知识产权局(包括原中国专利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 4、《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成员国的公民或者组织拥有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 的权利。
(二)备案申请人的资格 只有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
这里“知识产权权利人”指我国《商标法》、《专利法》和《著作权法》中规定的商标注册人、专利权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
使用知识产权的被许可人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申请知识产权备案,但是可以接受商标注册人、专利权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的委托,以其代理人的身份提出申请。
二、提交备案申请书 知识产权权利人进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应当向海关总署提交备案申请书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随附文件请详见“三、对随附文件的要求”)。
提交备案申请书的具体程序如下: (一)填写备案申请书。
申请人应当根据其申请备案的知识产权类型,分别填写《商标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书》、《专利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书》和《著作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书》。
申请人也可以通过海关总署《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和查询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系统》),在网上提出备案申请; (二)根据海关总署的要求备齐随附文件,随同备案申请书一起寄送以下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邮编:100730 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知识产权保护处 (三)根据海关总署审核意见,修改或补充申请文件。
海关总署应当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海关总署将向申请人发送驳回通知书,但不再退还原申请文件。
申请人如果使用《备案系统》申请的,也可以通过查询系统中海关总署“审核意见”一栏,了解驳回原因并及时予以补正。
对海关总署驳回的申请,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规定,重新提交或者补交有关文件: 1、申请人不是知识产权权利人或其代理人的:更改后重新提交全部申请文件; 2、申请书填写错误或者未由申请人签章的:更改后重新提交申请书; 3、随附文件(包括备案费转帐单)不齐全的:补交有关文件。
注意:海关总署驳回后,申请人重新提交或者补交申请文件的,海关总署审核申请的期限重新计算。
三、对随附文件的要求 (一)申请商标备案 1、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商标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书(可自《备案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后签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二选一); 自然人: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外文注册证明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3)商标注册证明文件(二选一); 国内注册:《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发生变更、转让、续展情况的还要提供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的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国际注册: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出具的商标注册证明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发生变更、转让、续展情况的,还需提供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的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4)货物及其包装的照片或样品; (5)缴纳备案费银行单据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2、委托代理人申请海关备案,需要补充提交的文件 (6)海关总署制定的固定格式委托书(可自本网站下载)原件,由权利人签章; (7)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二选一)。
自然人: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3、选择提交的文件 (8)已知侵权货物进出口的证据; (9)权利许可使用情况,有许可使用合同的提交合同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没有合同的提供许可名单、内容、期限等情况; (10)海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注意: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的,必须由其在境内设立的办事机构或者境内代理人向海关提出申请。
(二)申请专利备案 1、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专利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书(可自《备案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后签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二选一); 自然人: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外文注册证明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3)专利证书复印件(签章,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还要提供外观设计专利公告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实用新型专利要提供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上述专利授权自公告之日起已超过1年的,还必须提交申请前6个月内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原件; (4)货物及其外包装的照片或样品; (5)缴纳备案费银行单据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2、委托代理人申请海关备案,需要补充提交的文件 (6)海关总署制定的固定格式委托书(可自本网站下载)原件,由权利人签章; (7)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二选一); 自然人: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3、选择提交的文件 (8)已知侵权货物进出口的证据; (9)权利许可使用情况,有许可使用合同的提交合同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没
知识产权保护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一、知识产权保护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知识产权保护申请的条件有:商标注册申请人的范围必须是符合相关法律的要求;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或者事业单位等;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有明显的标致或特征不得模糊不清难以辨别。
二、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申请条件 不同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不同,知识产权保护申请条件也根据具体法律法规要求,以下以商标注册为例向大家介绍,商标注册申请条件:对于商标申请人,《商标法》第4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即商标注册申请人的范围: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
对于商标,《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三、知识产权的保护概念是什么 知识产权是指人类智力劳动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所有权。
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一般认为它包括版权(著作权)和工业产权。
版权(著作权)是指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工业产权则是指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名称或原产地名称等在内的权利人享有的独占性权利。
随着当今社会的高速发展,很多企业和单位对于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已经远远超过了之前,这对于维持企业的良好发展以及只是保护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申请保护也可以委托专业的三方机构进行,能够高效准确的完成保护申请工作。
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手段有哪些 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与特点是什么
知识产权保护申请需要多长时间?
一、知识产权保护申请需要多长时间? 知识产权保护申请需要大概几个月的时间,因为这个需要根据具体的申请的流程的办理的进度来进行一个判断,如果说有的地方的商标或者是知识产权方面的机构管理的是比较严格的,那么此时的办事效率会进一步的提高,也会快一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同种类的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保护期限是不同的。
1、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发行权等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发行权等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2、专利权 根据专利权法的相关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根据专利权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3、商标权 根据商标权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二、知识产权保护的特点 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国际经济秩序的战略制高点,并成为各国激烈竞争的焦点之一。
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鲜明特点:一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传统的知识产权制度面临挑战,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在不断扩大。
如在专利领域中,美国已对含有计算机程序的计算机可读载体、基因工程、网络上的经营模式等发明给予了专利保护。
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创新空间受到了极大的扼制。
如何科学合理地确定专利保护的范围,已成为一个紧迫而重大的研究课题。
世界银行在1998年年底发布的一份报告中指出:“日益强化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立法,面临着扩大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差距的危险。
”二是某些发达国家近年来极力推行专利审查的国际化,提出打破专利审查的地域限制,建立“世界专利”,即少数几个国家负责专利审查,并授予专利权,其它国家承认其审查结果。
所谓“世界专利”,实质上是世界各国的专利审查工作,由美、日、欧等少数几个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专利局来进行。
三是知识产权已纳入世界贸易组织管辖的范围。
知识产权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并重,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三大支柱,并且将货物贸易的规则、争端解决机制引入知识产权领域。
按照世贸组织的规定,世贸组织任何成员将因知识产权保护不力,遭到贸易方面的交叉报复。
知识产权已成为国际贸易中的前沿阵地,随着关税的逐步减让直至取消,知识产权保护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和重要性将更加突出。
四是以美国、日本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纷纷调整和制定其面向新世纪的知识产权战略,并将其纳入国家经济、科技发展的总体战略之中。
有些公司要进识产权方面保护的申请就会比较着急,因为毕竟一旦知识产权下来的话,那么其他人员是不能够侵权的,否则就会构成相关的责任的承担,所以大家都迫切的想要知道具体的什么时候能够下来,一般情况下几个月就可以了。
知识产权的处分权包括哪些? 知识产权保护法包括哪些
知识产权保护海关备案申请须知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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