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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似商标侵权如何起诉,如何认定商标公告期间侵权呢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28 17:50:51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近似商标侵权如何起诉,如何认定商标公告期间侵权呢

近似商标侵权如何起诉



一、怎么认定商标近似 关于在商标侵权诉讼中如何判断商标近似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认定商标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 1)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 2)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 ( 3)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 根据本条,判断商标近似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采用相关公众的主体判断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商标法所称相关公众,是指与商标所标识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和与前述商品或者服务的营销有密切关系的其他经营者。

”相关公众是一个整体概念,不能以某一个具体的消费者或经营者来取代相关公众的概念。

其次,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准。

所谓一般注意力,是指相关公众在通常情形下所施加的注意力,而且是在原告注册商标和被告侵权标识都处于使用状态时,仅凭一般公众对注册商标的大概印象来验证,看其是否会将被控侵权标识与原告注册商标混淆。

最后,判断商标是否近似通常应采用对主要部分观察、整体比对的方法,即应观察标识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否相似;只有在主要部分构成近人心齐地,才应进一步从整体上判断两者是否构成近似商标。

二、商标侵权的起诉: 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此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上述的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

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 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如何认定商标公告期间侵权呢



1、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2、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3、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4、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5、行为人销售明知或应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商标专用权被侵权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人身侵权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三年。

诉讼时效是权利人通过诉讼程序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有效时间,是民法基本制度和基本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身侵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近似商标侵权如何起诉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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