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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将创新力提升为竞争力;,从《创新及其不满》一书看美国专利制度的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5 00:49:30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企业如何将创新力提升为竞争力;,从《创新及其不满》一书看美国专利制度的新困境

企业如何将创新力提升为竞争力;



尽管国家大力提倡企业创新,一些跨国巨头也一直视创新为成功秘诀,但国内的很多中小企业和企业家对于创新却有一个现实困惑:虽然搞了不少创新,成果也有一些,但对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却没有产生明显效果;有的甚至只是白白浪费了企业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并没有实现创新的目的——从“创新力”到“竞争力”的转化。

这种尴尬情况的出现,无疑对企业的创新积极性是一种非常消极的影响。

那么,为何会出现这种事与愿违的创新困境?那些国际知名的创新型企业又是如何将“创新力”提升为“竞争力”的?分析和对比不同企业的创新行为就会发现,企业创新是一个系统工程,以下几个因素不可或缺。

首先是强化市场意识。

市场需求是企业创新成功与否的首要因素。

企业在决定搞创新之前,必须进行缜密的市场调查,在对市场需求有准确了解的基础上进行创新,从而保证创新成果与市场需求不至脱节。

其次是重视专利注册。

了解市场需求为企业创新找到了准确的方向,但这并不意味着拥有最终的成果,要想让创新发挥作用,还必须要借助专利的帮助。

在知识经济时代,一项核心专利很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的技术创新,并形成创新的集群现象和簇射现象,并带动一批新产品的诞生,推动新兴产业的发展。

这对企业可带来两方面效果:有利于促进企业多元化投资,获取丰厚的利润;掌握某些领域的核心专利,拥有该领域或产业的标准的主导权和话语权。

再次是建立专利战略。

对于企业如何实现“创新力”转化为“竞争力”来说,前两个因素是的前提和基础,而建立完善的“专利战略”,则是转化的核心。

在全球拥有 “专利大户”美称的世界著名跨国综合信息巨头精工爱普生集团,据称在开始国际化战略的同时就制定了非常完善的专利战略:第一,要在公司经营范畴所涉及的各个领域内大量申请专利;第二,申请的专利一定要有效地进行利用;第三,要建立强有力的信息系统以便及时进行查询;第四,不仅尊重自己的专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专利。

基于如此完善的专利战略和高效的执行力,精工爱普生集团将一系列关键创新变成了专利,并成功实现了专利转化和挖掘。

例如其在小型石英表领域注册的大量基础性专利,不仅成为今天所有电子表的“基础专利”,而且通过对其他公司进行授权,该集团还获得了大量的专利许可费。

正是利用这笔资金,集团又建立了研发基金,从而使企业的创新工作形成一个良性循环,才有了后来全球领先的打印业务和其他影像业务。

不仅形成了知识产权创造的良性循环,而且令创新力转化为竞争力,使精工爱普生集团从最初的手表制造商,成长为现在的跨国IT巨头。

最后是构建知识产权文化。

这不仅是引导员工积极参与创新,并将创新变为一种自觉和长期行为的必要措施,也是企业真正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一种直观体现。

知识经济时代,生产方式由劳动密集型转为知识密集型,决定企业实力的不再仅仅是资金和物资,技术、设计和专利等成为企业最宝贵的财富之一。

为了保护这种财富,就需要使用知识产权。

事实上,企业社会责任并非只是捐助等“做善事”这样简单的含义,它除了道德责任外,还包含法律责任,而不能侵犯其他企业的知识产权就是企业作为社会公民,履行法律责任的重要表现。

所以,创立企业的知识产权文化,让企业的每一个员工都尊重知识、尊重知识产权,可以培养职工的创新意识和提升创新动力,让创新成为企业永恒的主题。

由此可见,以了解市场需求为前提,以庞大的专利数量为基础,以全面的专利战略为核心,以知识产权文化为推动力,将企业的自主创新行为导入“正轨”,“创新力”就可以真正转化为企业的“竞争力”。

企业创新不是一时冲动,更不能急功近利,只有领悟了创新的真谛,创新行为方能实现商业成功。

(中国经济周刊 李金

从《创新及其不满》一书看美国专利制度的新困境



《创新及其不满——专利体系对创新与进步的危害及对策》iii是美国布兰迪斯大学教授亚当·杰夫和哈佛商学院教授乔希·勒纳讨论当前美国专利制度运行中出现的结构性缺陷的一本学术著作。

二人认为,从创新体系角度看,目前的美国专利制度已经成为“沙子”,阻碍着创新车轮的前行。

他们甚至认为,美国当前专利制度运行的现状或许只有专利制度发展史上废弃专利制度的“荷兰危机”时期才能与之相比。

此书尽管在一些观点上比较偏激,但却较为准确地把握了以美国为代表的现代专利制度的问题,特别是,作者从一个局外人的角度,深入研究了专利局iii对专利制度运行的多方面的影响,视角新颖,发人深省,值得各国专利审查机构借鉴。

美国专利制度往往被认为是运转最为良好的、对创新起到了有效激励作用的制度。

当然,需要指出的是,从历史角度看,作者同样认为,美国从一个“穷乡僻壤般的殖民地发展成世界领先的经济和技术强国”,“专利系统(制度)”在“这种演变过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但是,对现代美国专利制度,作者则提出了严厉的批判。

作者认为,目前,“专利爆炸”已经使美国的创新主体乃至创新体系陷入了困境。

特别是,尽管美国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激增,但却没有反映“美国创造力的急剧增长”,相反,“取得专利权速度的快速增长伴随着价值可疑的专利授予的激增”。

从国际授权专利角度看,上世纪90年代在世界范围内(也就是他国)得到授权的源于美国的专利数量增长率不到美国专利商标局批准的专利的增长率的一半iv。

作者认为,这从某种角度上表明了美国专利商标局授予了大量“明显无价值”的专利。

而这些专利导致了专利诉讼也呈爆炸式增加,不仅使正常的创新受到“无价值”专利的限制,增加了真正的创新的市场风险,也增加了创新制度运行的成本。

作者把出现这一现象的制度性原因归结于美国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起采取的“亲专利”政策,或者说对倾向于保护专利权人的政策。

这既表现为对于专利保护条件的降低——例如,不再要求发明必须有“天才灵光的闪现”,也包括不断扩大专利保护的范围——例如,对商业模式等的创新也可以纳入专利的保护范围乃至“阳光下人的一切创新”几乎都可以受专利制度保护,从而严重恶化了专利申请的质量,急剧扩大了专利申请的数量,确立了错误的或者说有偏差的创新政策导向。

作者同时认为,急剧扩大的专利申请量、不断扩大的专利保护的客体也造成专利制度的关键环节——专利局应接不暇。

从实际情况来看,作为联邦机构的专利局在应对这种局面上显得十分无能,在技术上、激励措施等制度上反应迟缓,由此又造成了专利授权质量大幅度降低,大量“明显无价值”的专利涌向市场,又成为破坏正常创新过程的炸弹。

政策导向偏差加之支撑体系无力,造成了专利制度事实上已经成为阻碍创新的制度,对“创新和进步”产生了“危害”。

具体来说,作者认为,目前的专利制度运行的主要症结就在于“亲专利”政策使专利诉讼“不断升级”,造成专利制度无法保护真正的创新者。

专利权受到了不应有的过度保护,导致专利在公司竞争战略中的定位发生了转变:专利不再是传统上的“防御性武器”,转而成为“攻击性武器”。

CAFC(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裁决表明,专利权人更容易胜诉v。

这大大激励了专利权人申请专利、提起诉讼的积极性。

在上世纪90年代以后,诉讼“激增”。

这种诉讼所形成的风险导致公司倾向于投入专利的“军备竞赛”——以大量的专利来实现交叉许可,进而获得市场安全。

但是,这种交叉许可事实上形成了市场垄断,大的公司之间往往不需要相互支付许可费,而对于“新进入”的、“小”公司来说,由于缺乏交叉许可的专利资源,则往往被排除出市场。

或者说,这类公司必须靠缴纳昂贵的专利许可费来换来生存——而这往往是它们无法支付的,即便是“财力最雄厚的风险投资家的资助也无济于事”。

更为严重的是,由于新技术的拥有者不可避免地要使用之前的专利技术,由此,往往被迫签订交叉许可协议,以避免诉讼,这就使专利丧失了意义,因为新技术的专利不能给这些新生企业带来真正的市场垄断。

同时,“亲专利”政策也导致了过多过滥的专利和糟糕的专利授权质量,这造成了创新乃至新技术市场化前景的不确定。

作者认为,从市场竞争所需要的产权界定角度看,“好篱笆造出好邻家”,授权专利必须清楚地界定发明者的权利。

而现有的专利权往往是“模糊的”或者是“模棱两可”的,从而使拥有强大经济实力的专利权人可以“吓退”其他的竞争者。

一些企业则在专利申请策略上利用连续申请制度不断“扩展”自己的专利权范围,并且结合技术标准制度,造就了本来不应有的巨大的市场优势,在很大程度上排除了后来者的创新。

不过,对于是否应该实行“亲专利”政策,作者仅仅从国内市场竞争及创新成果的进步角度来看问题,没有从经济全球化所导致的国与国之间的激烈竞争角度来分析美国实行“亲专利”政策的原因。

在作者所引用的观点中,则有不少立足于和日本竞争乃至和中国“国有企业”的战略应对的角度反对改变“亲专利”政策的观点。

例如,关于美国专利审查过程中的保密制度,有人就认为,“美国专利系统(制度)支持私有财产、个人创新和设计创新,并且为企业家打开机会之门。

”而“日本没发明什么东西”,却“多年来一致试图破坏”美国的专利制度,他们一直都要求“每一项发明的所有细节”“公开”。

从而便于利用这些“很有价值的信息来源”。

与这些人的观点不同,本书作者把目前昂贵的专利制度难以实现改革的主观原因主要归结为专利律师的强大游说力量和大公司这些既得利益者的利益驱动,正是他们共同造成了专利制度改革无法实现变革。

不能不说,作者的观点十分深刻,特别是,将专利制度改革的困难归结为那些技术密集型的大公司,可以说揭露了美国专利制度症结的根本“病因”。

事实上,如果和国际专利制度变革的现状参照来分析,可以说,这些大公司不仅不是作者所期待的那种能真正促进创新的专利制度的推手,反而是推动专利制度不断向成本昂贵化、保护客体泛化,专利授权标准不断降低的趋势发展的“元凶首恶”。

作者敏锐地看到了现有专利制度的既得利益者对真正促进创新的专利制度的阻碍,但却无能为力,只能哀叹,在美国,“为什么改革如此困难?” 书中的亮点之一是两位作者对美国专利局应对挑战所存在的客观和主观问题进行的精辟的分析和尖锐的批判形式。

其主要观点是“专利局甚至没有假装查明申请创意的创新性或有效性”,“同一发明被授予大量专利,”甚至“对那些几十年前做出的发明授予大量的专利”。

可以说,专利局“正在制造大量的坏事”。

当然,客观地看,“坏事”首先是国会和联邦法院实行的“亲专利”政策制造的,是这样的政策导向使专利申请大幅度、不正常地增加。

不过,作为直接服务公众的专利局,当然也必须对“坏事”负责。

那么,专利局做“坏事”的原因何在呢? 首先,专利局预算不足。

从预算角度看,美国专利商标局的收入并不能全部用于专利审查工作,而是要有相当部分纳入联邦预算。

这首先导致了专利局没有钱聘用足够的审查员。

美国专利审查员每年处理的申请超过了100件,审查员们的劳动强度几乎是欧洲专利局同行的两倍。

同时,从专利审查员的收入角度看,由于预算不足,也无法有效留住那些熟练的审查人员。

一个新入职的审查员一般需要有专业领域的学位,并且还需要有工作经验或者研究生学历,甚至拥有博士学位,每年的收入只有53,000美元,工作20年后,才有希望拿到100,000美元。

普通审查员的平均工资是60,000美元。

相比之下,一个专利或者知识产权专业领域的法学院的毕业生参加工作(到律师事务所)之日大概就能拿到150,000美元vi。

由此,美国专利局人员流失率达到了欧洲的6倍。

2001年的统计数字表明,有一半以上的审查员在专利局工作不超过两年。

其次,专利局工作任务定位失误。

按照传统的信条,专利局的工作任务应是“颁发有效的专利”。

随着“亲专利”政策的推行,专利局的任务实际上转变成为“帮助客户获得专利”。

这使审查员把自己的客户限定为直接使用专利制度的公司和个人,审查工作偏离了专利制度的根本宗旨,导致了重大偏差。

在受到广泛批评之后,专利局提出了新的工作任务:“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使专利申请处理的时间最小化”。

但与专利法的宗旨相比,这仍然存在明显的偏差。

作者认为,“确保所颁发专利的有效性”才应该是专利局的核心任务。

这事实上表明,专利局审查工作如果完全以直接客户的需要为导向,容易导致降低授权质量,从而使专利权的界限模糊,稳定性差,阻碍创新。

再次,专利局内部管理制度导向错误。

特别是,专利审查员的记点方式导致了审查员更倾向于宽松地对待申请人,从而导致过多过滥的专利授权。

例如,在完成一个申请案的“一通”时,专利局为审查员记一个点,而后,在申请最终被批准或者被驳回时,再记一个点,由于申请人可以根据对自己的申请进行修改并提出申诉,这就导致获得第二个点的相对比较难,由此,审查员自然不愿意过多地和申请人纠缠,干脆授权了事。

从美国专利商标局的现实来看,这种导向错误的激励措施不仅“削弱了审查员保证专利质量的士气,”还对其文化氛围形成了深刻影响。

书中引用审查员的一些网上言论表明了这一点: 有审查员说:当我最初开始在这里工作时,我被告知“当怀疑时,应该拒绝”,就试着拒绝,现在------“当怀疑时,应该批准”,就找个理由批准。

有审查员说:嗨,无论好专利还是坏专利,管理层都付钱给你,是吧?为什么你要与管理层争呢? 有审查员说:我们现在有一个文化目标。

如果审查员没有授予足够(多)的专利,他的上级就会抱怨,并且使他感觉自己是一个古怪、直肠子、保守和吝啬的家伙。

有审查员说:审查员对自己工作如此辛苦很惊诧。

而且审查员还会惊诧于为什么老板总抱怨他,而且代理人也总批评自己,那些代理人还会摔东西,所以干脆不要拒绝(授权)好了。

在这种氛围下,专利局想提高专利授权的质量和稳定性谈何容易! 最后,专利保护范围的无限扩大使审查工作无法从容应对。

这主要是指包括商业方法在内的许多新兴行业被纳入专利保护范围,而专利局对于诸如软件和商业方法甚至金融期货等这样的专利申请既缺乏足够的文献支撑,也没有拥有相关知识背景的审查员,由此造成一些甚至非常荒谬的专利被授权。

另外,作者还对专利局多次发起、而又往往无疾而终的自动化项目进行了批评,包括EAST和WEST系统所导致的混乱,都影响了专利授权的质量。

作者列举了包括“专利局机械化访问和分类技术项目”等多个陷入了失败的大型项目,但却没能指出原因。

这恐怕只能“归功于”美国式的官僚制度了。

作者认为,所有的困境之间都是相互勾连的:正是国会滥用专利制度,认为专利制度可以保护一切发明,导致了专利发明越来越“无奇不有”,从软件、商业方法,到早已经成为家常食品的三明治都能够申请专利并获得授权vii;也正是由于CAFC倾向于保护专利权人的司法政策,使攻击专利权的有效性变得益发困难,使专利诉讼迅速膨胀,同时也激励了“爆炸”式增长的专利申请,由此也造成了同样是爆炸式增长、但却质量很差的授权专利,这些质量很差的授权专利又成为攻击竞争对手的有力武器,搅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导致了创新体系的崩溃。

专利制度已经不是什么天才的“利益之油”,而是“沙子”,时刻磨损着创新制度的车轮灵活运转。

最终,全书的焦点指向是专利授权的稳定性。

也就是高标准、高质量的专利授权。

作者认为,只有对申请人不那么“温和”和“友善”的专利授权制度,才能确立正确的创新导向和专利申请的导向,解决目前的困境。

作者提出了帮助专利局改善授权质量的建议包括:增加对专利局审查过程的资源投入;设立授权前异议制度,帮助专利局掌握外部信息;重塑真正有效的专利复审制度,给予竞争对手证明有争议专利无效的机会;扩大法官在解决新颖性和“非显而易见性”(即我国专利法中的创造性)的技术问题中的职权等等。

同时,作者还对美国专利商标局质量监察部门不受重视表达了不满,隐含着对加强质量检查的支持。

另外,作者分析了各种不同类别的专利特点之后建议,对于不同类别的专利可以实行不同的保护。

例如,既然药品专利保护期限可以延长,那么对于一些商业方法专利的保护是不是可以缩短? 作者的观点当然不是最新的。

事实上,不仅传统上一直存在反专利制度的势力,美国专利制度自上个世纪推行“亲专利”政策之后积累的弊端也已经日益显现并广为人所诟病。

以“Bilski”viii、KSRix等案为标志,美国专利授权的授权范围、授权标准已经开始向更加严格转变。

可以说,作者的呼吁在美国知识产权界得到了实质性的响应。

不过,作者着眼于专利制度的宗旨,围绕专利权的“可专利性”的标准和授权的质量展开对现行专利制度的批判的视角仍然是值得借鉴的。



专利战略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张长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高级顾问 专利战略,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张长兴:大家下午好。

我发言的题目是“做好专利服务工作,全面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我们知道现代的专利体系构架主要由三部分构成,第一个就是专利权的生产单位、企业研究机构、大专院校等等;第二就是中介服务单位,就是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以及其他服务机构;第三是国家公权力这块,是专利权的行政批准、无效以及纠纷的处理和法律救济单位。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人民法院,以及专利代理机构都是为专利权的高质量生产服务的,所以做好专利代理工作,全面提升中国核心竞争能力,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就是专利代理机构的一个重要任务,但是我们要做好这项工作又必须要研究专利保护的国际发展趋势及其对中国的影响。

国际保护发展趋势是什么呢?我以为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以专利联盟的形式执行专利保护的先行战略,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计算机、通讯、生物工程、微型技术以及新能源等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当中取得领先的地位,他们不惜花高额的专利申请费用,在具有潜在市场的国家申请专利,抢占地盘,划地为牢,选择时机和地域联盟,迫使竞争对手屈服。

第二,扩大专利制度的保护范围,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已经改变了计算机软件被排除专利保护范围之外的传统做法,日本、美国都修改了专利审查基准,明确对软件保护的审查原则,加强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水平。

第三,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变化,以及保护期限的延长。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制药业越来越依赖专利制度对其产品的保护,西方发达国家对此十分重视。

一种新药的投资往往以十亿美元计,时间往往长达10年左右,但是药品的仿制是比较容易的,所以专利保护的不力往往给开发者造成巨大的损失,所以要求延长药品的专利保护期限,并且要求提高药品的强制许可条件。

这也是我们一个趋势。

第四,强化专利侵权的惩罚。

这是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一项重要原则,这个原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各成员国可以规定刑事程序和处罚侵犯知识产权的其他情况,尤其是故意侵权,并且具有商业规模的情况,这就意味着故意侵犯专利权,并且具有商业规模的情况下有可能被指控刑事犯罪而送上法庭;第二,建立因侵犯专利权的问题产生的争端的解决机制,也就是说争端的双方已经不再可能是专利权人和被控侵权人,而是专利权人和被控侵权人所在的两国政府。

第五,普遍原则代替属地原则。

属地原则是巴黎公约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的一项普遍原则,但是随着国际贸易与法规的整合,特别是电子商务的发展,有观点认为属地原则已构成了贸易障碍,应当以普遍原则予以取代。

第六,专利审查的国际化。

专利审查的国际化又称世界专利,是打破传统专利制度所规定的地域性限制,由若干国家负责专利的审查与授权,其他国家承认其审查结果的专利审批制度,这实际上是在推行专利权交易计划。

为了推动专利审查的国际化,最终实现这个世界专利,美国、日本以及少数发达国家和地区已经采取了一些重要的举措,开通了专利审批的高速公路。

这种可能性并非耸人听闻,在本世纪初知识产权局对这个做了很深入的讨论。

第七,民间的整合努力。

政府间的整合旷日持久,所以促进了民间整合的发展,特别是商务电子时代的到来,尤其是如此,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自律规范,二,授权契约,三,争端处理,必然会对政府间的国际谈判产生影响。

第八,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蔚然成风,一些发达国家都已经制定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包括美国、英国,特别是日本还提出了知识产权立国的原则,当然中国现在也已制定发布了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上述的国际发展趋势对中国产生什么影响,中国专利保护面临的现状是什么,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方面,尽管国民专利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总体水平与国家发展的需求相距甚远。

第二个方面,近期专利申请量虽然大力增加,但是高科技特别是核心专利缺乏,这个图是2001年高新技术领域国内外发明专利申请所占的百分比,大家看优劣的事实一目了然,大型技术,核心专利技术少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

第三个方面,跨国公司的高科技领域的专利布局基本完成,对国内企业的专利战进入高发期。

耳熟能详的,6C联盟和3C联盟发动的专利战,已由中国国内DVD生产厂家交纳专利费而告一段落,外国厂商还对中国的电视机、优盘、光盘、数码相机生产商提出了征收专利使用费的要求。

所以总体上看,对中国企业发动专利战的外国企业将越来越多,规模也越来越大。

第四个方面,中国的企业对专利战的繁多的类型和复杂的程度,心理准备不充分。

这些专利战有以下几种形式,第一,产品独占型,第二,放水养鱼型,第三,杀鸡儆猴型,第四,塑造先例型,第五,经营独占型,第六,各个击破型,第七,订单剥削型。

第五个方面,海外专利申请数量不能适应自我发展和竞争的需要。

应当说中国海外专利的申请量虽然逐年增加,但整体上还不能适应自我发展和竞争的需要。

第六个方面,海外知识产权诉讼增加。

尽管在中国知识产权诉讼中涉及海外的诉讼不足5%,但是涉案的标的之大和影响的程度是不能忽视的,特别是中国已经连续五年成为美国337调查最多的国家,内容已经涉及技术信息、生物医药、化工等多个行业和领域,涉及的企业也越来越多。



企业如何将创新力提升为竞争力;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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