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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利收益如何计算,专利许可费的价格一般怎么确定?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5-18 23:59:36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申请专利收益如何计算,专利许可费的价格一般怎么确定?

申请专利收益如何计算,一项价值5.2亿元的专利却花了7年时间申请,高校专利转化究竟有多难?



2019年5月,一条有关一个科技成果转化的新闻引发了人们的关注:山东理工大学一位教授的一项技术专利竟然卖出了 5.2 亿元的天价!其中 80%,也就是价值 4 亿多元的收益,归这位教授所属的科研团队所有。

但在成功的背后,科研团队前后历经了七年的专利申报,实现转化的过程更是发人深思。

这项科技成果主要是一种新型无氯氟发泡剂技术——聚氨酯化学发泡剂技术,由山东理工大学毕玉遂教授带领其科研团队历经 10 余年研究完成。

聚氨酯泡沫在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

由于保温性能好,小到家里的沙发、床垫,大到计算机构建、汽车内饰、天然气管道、甚至航天器都需要用到。

多年以来,发泡剂技术一直被发达国家垄断。

传统的物理发泡剂已经更新四代,但仍然含有氯、氟等卤素。

而毕玉遂教授研发的新型无氯氟化学发泡剂,不仅打破了国际垄断,更解决了让所有人关心的环保问题,有可能来摆脱氯元素,或者氟元素的依赖。

氯氟烃对大气臭氧层有极强的破坏作用。

《蒙特利尔议定书》国际公约规定,2030年以前全面禁止所有含氯氟烃类物质的生产和使用。

这意味着,淘汰氯氟烃势在必行。

由中国科学院浙江中科院应用技术研究院分析测试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中,新型无氯氟化学发泡剂未检测出氯元素、氟元素,而ODP(臭氧消耗潜能值)与GWP(全球变暖潜能值)两项指标检测结果均显示为0,大大低于目前使用的2代、3代、4代物理发泡剂,其余各项指标均符合我国和欧盟各国的相关标准要求,而且成本更低。

检测结果 早在2003 年,毕玉遂教授便将科研目标锁定在新型发泡剂技术的研究上。

经过 7 年艰苦攻关,他带领团队研制出用化学方法生产聚氨酯泡沫的发泡技术,达到了不产生含氯氟元素物质的领先技术水平。

这一技术实现了重大突破,既有巨大的经济效益前景,又具备完美的环境效益预期。

然而,这一科技成果却无法实现商业化运营,主要是因为一直没有完成专利保护的申请。

专利保护申请的艰难历程 从 2010 年实现技术突破起,科研团队就启动了专利申请,然而过程非常艰难,毕玉遂教授团队尝试了各种方式,都未能实现在保证技术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实现转化。

究其原因,主要是一直未能找到一家既懂知识产权保护,同时又熟悉发泡剂技术的专利服务机构。

因为成果持有方认为,如果专利服务机构工作不专业、 保护不得力,只要泄露“无氯氟”“化学法”等几个关键词,国外同行就会利用其技术积累和专利体系优势开展反向研究,迅速破译这项技术。

而技术突破后,实验室电脑遭遇盗窃的经历,使得研究团队对专利申请更加谨慎。

随后, 团队为了技术保密,申请了 4 项国防专利。

而一旦被授权未经国家许可,任何人不得实施转化,技术成果又有束之高阁的可能。

因未获得专利保护,三年时间里,团队在向 企业推荐技术的过程中,因无法透露技术细节,使企业无法评价其技术前景,最终也未能成功实施成果转化。

2013 年,科研团队求助学校领导层,联系山东省科技厅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通过专家协助,申请了两件简单的外围专利之后,专利推进工作又被迫暂停了。

这次专利申报中断主要是由于技术保密,并缺少论文支撑,不能对其技术前景进行有效预测分析,专家们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因此,无法对科研成果进行科学评价。




申请专利收益如何计算,专利许可费的价格一般怎么确定?



专利使用费并不固定,受多种因素影响,一般而言可以根据如下因素来考虑其数额: (1)专利权人研究开发专利技术的难易程度和费用大小。

一般来说研究开发难度大、开发费用多的专利,其使用费相对比较高。

(2)被许可人使用专利后所能获得的收益大小。

收益大的,使用费高。

(3)专利许可实施类型和实施期限。

一般而言,独占实施许可的使用费比较高,普通实施许可的使用费比较底,而交叉实施许可有时互相不付使用费。

(4)被许可人支付使用费的方式。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专利许可使用费的支付方式可以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的方式或者一次总算、分次支付的方式,也可以采用提成支付或提成支付加入门费的方式。

在实践中,采用入门费和提成费结合是常用的支付方式。

(5)受许可方式的影响。

专利许可分为排他性许可、一般许可和独占许可,每种许可收费和性质都不一样。



申请专利收益如何计算,软件专利挖掘误区



产品的研发会产生两个成果,一个是产品,另一个就是专利,软件产品研发亦是如此。

软件研发项目中,通常会产出诸如浏览器、APP、小程序、插件、操作系统、通信协议或者网络架构等各种软件产品,这些软件产品则可能蕴藏着大量可以产出专利的点(可专利点),后续对这些软件产品进行升级或者再改型的过程中,也可以蕴藏着诸多可专利点。

研发出的新产品固然重要,但专利也很重要。

它不仅是企业的无形资产,而且还可能是一个重要的市场竞争手段。

全面挖掘产品中的可专利点,结合合理的专利布局,是有利于企业实现法律权利和商业收益最大化、专利侵权风险最小化的重要保障。

但为什么本文是谈专利挖掘的误区?而不是谈专利挖掘的方法?方法固然重要,专利挖掘工作中的专业人员(例如专利代理师或者企业IPR)对研发人员的引导也固然重要,但很多时候认识到误区后,破除这些误区,挖掘方法才会更为有效。

专利挖掘就类似于“挖矿”,如果研发人员压根没有认识到自己工作产出的什么内容中可能有“矿”,可能都不会启动“挖矿”流程,再好的挖“矿”方法可能也无用武之地。


专利挖掘的常见误区
对于专利挖掘,研发人员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认识的误区,比如,“技术含量低不能申请专利”“简单的结构不能申请专利”以及“1件产品只能申请1件专利”等等,与其对应地,也有诸多“反例”来解释这些误区,例如,朗科的U盘专利方案实质上是通用串行总线与快闪存储器的组合,但该方案不但获得了中国专利(ZL99117225.6),还获得了美国专利(US6829672B1),而且其U盘专利到期时,朗科公司已经收了3亿专利许可费,回报真的堪比盖楼。

其实,简单的结构不代表没有创造性,很多时候简单的结构更应该通过专利进行保护,防止竞争对手仿制。

有些简单的结构,不光能申请专利,而且很多时候更需要作为核心专利和重要专利来布局,因为结构越简单,越难以规避。



笔者在平时的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专利挖掘或者专利培训等工作中接触的大多是电学领域产品/案件,特别是软件领域产品/案件居多,与软件研发人员沟通交流也是最多的。

虽然软件专利挖掘与一般专利挖掘有共通之处,但软件专利相对于其他技术领域的专利也有其自身特点。

其显著特点是技术方案往往不能够完全从外表呈现,通常没有办法完全的基于产品让用户感知,有很多技术方案往往存在于计算机内部,比如算法类案件,也有很多技术方案往往需要多端参与,比如涉及流程处理的案件。

也正是因为软件专利这些特点,使得软件研发人员对专利挖掘的误区比其他技术领域的专利挖掘的误区会更多。

但从便于软件研发人员理解的角度,并考虑到软件产品的自身特点,以下的划分方式,即按照“组合”、“省略”和“重排”的三种方式产生发明(或者说可专利点),也是一种很不错的划分方式,很多时候更助于研发人员认识软件专利挖掘的误区,进而破除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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