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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发明专利申请技术实施收益因发明人排名靠后、职位低不给奖励合理吗?

发明专利申请 商标申请 咨询电话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发布时间:2021-03-28 22:10:51


对职务发明创造作出创造性贡献的大小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在专利申请文件上的排名、在单位中的职位高低等没有必然联系。

职务发明人或设计人有2个或2个以上的,奖励和报酬应当按照各发明人或设计人的贡献大小在发明人或设计人之间分配。奖励或报酬视为发明人或设计人之间按份共有。对发明创造贡献大的,所占份额大;贡献小的,所占份额也小。

主张自己贡献大应当多分的发明人或设计人负有举证证明其贡献较其他发明人或设计人大的责任。如果主张应该多分的请求缺乏证据支持,则发明人或设计人的贡献应当视为同等大小,由全体发明人或设计人平均分配奖励、报酬。


案例:

某案中,请求人与另一员工作为共同发明人研发完成并获得了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并由所在公司实施。请求人要求该公司支付报酬,并与另一发明人平分。

该公司认为,请求人在申请文件上的排名靠后,职务比另一发明人低,不应平分报酬。

分析与评述

职务发明创造有多个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所得报酬应当按照各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创造性贡献大小来确定报酬的份额。

发明人或设计人之间就报酬分配达成协议的,应当视为证明贡献大小的证据。

发明人或设计人排序、职位高低、由谁立项研发等不能直接反映各发明人或设计人在该专利研发、设计过程中所做的具体工作和业绩,不必然表明相应的贡献大小。

在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各发明人或设计人的贡献大小时,应依法推定各发明人或设计人具有相同的贡献,应当平分专利报酬。

该案中,该公司没有证据证明请求人的贡献小,其依发明人排名的前后等确定两位发明人对专利贡献的大小缺少事实和法律依据。






关键词: 专利申请 申请专利 知识产权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