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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专利成果转化的政策支持有哪些?

发明专利申请 商标申请 咨询电话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发布时间:2021-03-28 22:25:04


国家对专利成果转化的政策支持有哪些?

财政投入
 
财政部、科技部 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引导社会力量和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投入,设立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转化基金主要用于支持转化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科技成果,进一步推动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继续组织实施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在组织专家评审、复核的基础上,研究拟定项目安排和资金补助方案,经公布无异议后纳入项库,滚动支持、动态管理,持续投入。
 
税收优惠
 
关于科技人员:科技人员因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 果做出重要贡献获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取得按股份、出资比例分红或转让股权、出资比例所得时,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关于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一方面,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另一方面,科研单位、高等学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一方面,国家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自用以及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另一方面,国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关于企业。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包括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企业),按15%的税率减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的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人才评价
 
产业化开发由市场和用户评价,着重评价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如,在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中,确保一定比例的名额用于参与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人员。科技成果 推广、转化人员的职称评定应与其他科研人员同等对待。凡经单位批准从事应用技术开发、成果推广、转化工作或领办科技开发企业的科技人员,在评定职称时,以解决生产技术问题的能力和推广、转化科技成果的实绩为主要依据。
 
金融支持
 
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高新技术企业信用贷款试点,推动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和高新技术企业股权质押贷款业务。扩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鼓励和支持地方科技部门、建立以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主的创业投资机构。支持和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造,完善非上市公司股份公开转让的制度设计,支持具备条件的国家高新区内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 系统进行股份公开转让。培育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板块上市融资。
 
政府采购
 
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创新的产品、服务或者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产品、服务,在性能、技术等指标能够满足政府采购需求的条件下,政府采购应当购买;首次投放市场的,政府采购应当率先购买。国内企业或科研机构生产或开发的试制品和首次投向市场的产品,且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要求和先进技术发展方向,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并需要重点扶持的,经认定,政府进行首购,由采购人直接购买或政府出资购买。
 
科技融合
 
将符合条件的民口科研机构和企业纳人装备承研承制单位名录。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民用标准用于装备研制,建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协调互补的标准体系。对承担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民口企事业单位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


关键词: 专利产品 知识产权 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