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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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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专利资助奖励标准汇总

发明专利申请 商标申请 咨询电话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发布时间:2021-03-28 22:27:30




(一)一般资助
 
1、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5000元(人民币,下同)。其中,对于获得授权的首件发明专利,资助1万元。
 
2、向香港、澳门或台湾地区申请发明专利获得授权的,每件资助5000元。
 
3、通过专利合作条约(以下简称:PCT)或其他途径向国外申请的发明专利实行分段资助,即: PCT进入国家阶段(或其他途径向外国申请专利)受理的,每件资助1万元;获得授权的,每件再资助2万元。同一件专利申请最多资助两个国家或地区。

 
(二)专项资助
 
1、专利拥有。拥有的有效发明专利达到20-49件的,一次性资助3万元;50-99件的,一次性资助8万元;100件及以上的,一次性资助15万元。同一专利权人累计获得专利拥有资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
 
2、专利维权。通过无效请求维持专利权有效的,每件一次性资助1万元。通过司法诉讼终审维持专利权有效的,每件一次性资助3万元。
 
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审核认证且有效运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组织和专利代理机构,每家给予资助10万元:
 
(1)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实施单位;
 
(2)高新技术企业;
 
(3)在我省登记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不含分支机构);
 
(4)拥有有效发明专利3件(含3件,不包括受让取得)以上的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组织。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申请省级资助的,不得再向市(州)、县(市、区)级申请资助;已经获得市(州)、县(市、区)级资助的,不得向省级申请资助。
 
注:以上专利资助奖励办法仅供参考,由于每年资助政策不同,具体信息请关注各地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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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专利申请 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