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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牌加工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吗?

专利代理 咨询电话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发布时间:2021-04-05 00:03:17


贴牌加工,又称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ing),是指企业自己不生产产品,而是委托其他厂家进行生产,再贴上自己的品牌。
 
委托贴牌的企业一般负责研发、设计、市场开发等。而厂家企业自己不销售产品,只负责生产。
 
涉外贴牌加工,则是指国外企业拥有特定商标,委托我国加工生产厂商贴牌加工生产该特定商标的产品,产品全部出口至国外,在中国境内没有任何销售行为。
 
关于涉外贴牌加工是否构成我国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以往不同时期不同法院针对具体案件会作出不同的认定,而2010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在回复海关总署《关于对<“贴牌加工”出口产品是否构成侵权问题>的复函》中明确指出:“(涉外定牌)产品所贴商标只在我国境外具有商品来源的识别意义,并不在国内市场发挥识别商品来源的功能,我国的相关公众在国内不可能接触到涉案产品,不会造成国内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此种情形不属于商标法第52条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为法院认定指出了方向。
 
2014年以来,针对广义的涉外定牌加工行为,更多法院判定不够成商标侵权。

 


关键词: 商标代理 知识产权 商标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