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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销和商标撤销是一回事吗,二者有何区别?

专利代理 咨询电话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发布时间:2021-04-05 14:05:35


商标注销和商标撤销,是两个概念,不是一回事。
 
1、商标注销,是商标注册人提出的,注销自己的商标,主动放弃该商标专用权。注销以后,商标专用权终止。
 
我国《商标实施细则》第46条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销申请书,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
 
  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在该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效力自商标局收到其注销申请之日起终止。
 
2、商标撤销,是他人提出的,撤销别人的商标,商标注册人只能被动答辩,答辩不成功的,商标被撤销。
 
基于不同条款被撤销的商标,其商标被撤销以后的法律效力也不一样。
 
(1)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撤销的注册商标,其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2)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被撤销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商标局的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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