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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中 我已经报送了商品说明书,为何还下发补正?

专利代理 咨询电话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发布时间:2019-12-17 23: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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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说明书有助于商标局判断商品的类别和类似群,但并不是说只要报送了商品说明书,该商品名称就可以被接受。
 
如“家用电器”,虽然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约定俗成的商品称谓,但它包括的范围过大,涉及商品分类表中多个类别的商品,在申请商标注册时是不允许使用的。
 
此外,对于一些多功能产品,可以归入其功能所属的相应类别,至于申报在哪个类别是由申请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申请人可以申报在一个或多个类别中。
 
申请商标注册时,商品名称应具体、准确、规范,符合分类原则;
 
要避免使用含糊不清、不具体、外延过泛且不足以划分其类别或类似群的商品或服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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