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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地理标志商标?

专利代理 咨询电话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发布时间:2021-04-17 13:23:01

 
材料清单
 
国内申请人,应提交的书件包括
        1.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代理委托书);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3.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4.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授权文件;
        5.地理标志商品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的证明;
        6.地理标志商品特定品质、信誉或其他特征及其与所标示地区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关系的说明;
        7.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生产地域范围证明;
        8.申请人监督检测能力证明材料。
 
国外申请人,应提交的书件包括

        1.商标注册申请书;
        2.商标代理委托书;
        3.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4.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5.地理标志以其名义在其原属国受法律保护的证明;
        6.申请人监督检测能力证明材料。
 
对于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还有以下需要注意的事项

        1.申请人应是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不从事具体经营行为的公益性主体。
        2.指定商品应具体、单一(如“苹果”),不能是某一种商品的总称(如“新鲜水果”)。
        3.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归纳整理而成的使用管理规则范本(见附件一、二,笔者根据自己的理解,对商标局官网上公布的范本做了修正)中,第五条不但应写明使用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商品的生产地域范围(包括行政区划和地理坐标),还应描述该地域特定的自然地理环境是如何影响和造就了地理标志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
        4.地理标志商品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的证明,包括县志、农业志、产品志、年鉴、教科书或其他公开出版发行的书籍,以及行业核心刊物中对地理标志商品特定的称谓、品质或信誉的完整描述。
        5.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未能出具地理标志商品生产地域范围证明的,可以根据县志、农业志、产品志、年鉴、教科书或其他公开出版发行的书籍,以及行业核心刊物中的相应表述,确定地理标志商品的生产地域范围。
        6.申请人的监督检测能力,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证明:
        一是申请人本身具备检测能力的,应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申请人具备监督管理该地理标志能力的说明文件,还应提交申请人所具有的专业检测设备清单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并附技术人员的资质证书。
        二是申请人委托他人检测的,应提交申请人与具有检测资格的机构签署的委托检测合同以及受委托机构的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专业检测设备清单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7.地理标志以其名义在其原属国受法律保护的证明,包括商标法保护体系下通常采用的注册证、专门法保护体系下通常采用的法令,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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