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被宣告无效后,之前销售是成侵权?,外观设计专利要求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外观设计专利被宣告无效后,之前销售是成侵权?,外观设计专利要求
外观设计专利被宣告无效后,之前销售是成侵权?
问: 外观设计专利被宣告无效后,之前的生产、销售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 您的专利如果被宣告无效了,那么从专利法规定来讲,这件专利自始不存在,也就是说您这件专利被看作从来没有生效过。
因此,您不能用无效之前的“有效”来主张权利。
如果对方的专利权稳固,那么您将承担侵权责任。
如不想被起诉侵权,可以用以下方法: 1、查看是否能够有充分的证据和理由宣告对方专利权无效。
2、如果对方专利权稳固,可以要求专利许可,您便可以继续生产实施和销售该专利产品。
补充: 所谓专利权无效,是在专利权授予之后,被发现其具有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并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确认并宣告其无效的情形,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即导致专利权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的范围;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同时申请的协商授权原则;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外观设计专利要求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实用新型是一种替代性或新的改良技术,该改良技术目前还无人发明。
外观设计仅涉及到物体肉眼所见的部分,并不涉及物品自身功能的替代性或改良性。
具有独创性。
外观设计专利解读
工业产品的外观设计水平不但反映一个国家的工业和科学技术水平,还直接影响产品的整体质量的重要因素,也是该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取得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因此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不断深入人心,其申请量急剧增加。
那么如何利用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自已的产品呢? 一、我国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 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第3款规定,专利法所称的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观并适用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此规定说明了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必须是应用在产品上的,该产品必须有一定的形状。
外观设计既包括产品本身的造型设计,也包括产品上的图案和色彩的设计。
专利法第59条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该规定表明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对象是产品,外观设计必须与产品结合为一体,只有把某种设计图案用于如纺织品、陶瓷、茶具等工业产品上才能得到专利法的保护。
如果单纯是一种创新图案、画稿,未被使用于某载体之上便不能得到外观设计的保护。
一、 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 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包括形式条件和实质性条件两方面 内容。
形式条件主要是指申请文件的格式及申请的手续等方面的条件,实质性条件是指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第3款及专利法第23条规定的条件,其主要是指申请的内容是否符合外观设计定义及工业性、新颖性、创造性方面的要求。
实施细则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从该定义来分析,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与产品有关的外观设计; 2。 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或者色彩与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所进行的设计: 3。 能够作用于视觉的设计; 4。 能够引起美感的设计; 5。 工业上能够利用的设计; 6。 新的设计。
二、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特点 1。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客体是设计; 2。 外观设计专利权持有者有权支配客体; 3。 排他权; 4。 专利权的有效期为10年,不再有续展程序; 5。 专利权为国家赋予的权利,是经过申请、审查等审批程序,登记而产生权利;
外观设计专利被宣告无效后,之前销售是成侵权?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更多关于 外观设计专利要求 的资讯,可以咨询 乐知网。
(乐知网- 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焦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业务)。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