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状况,中国名牌产品与中国驰名商标的区别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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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状况
(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北京1000026) 近些年来,我国加强了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1997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 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1999年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
现从立法背 景、《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要点和条例实施的进展三个方面,介绍我国农业植物 新品种保护状况。
1立法背景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985年,中国实施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按照该法规定,对动植物品种不授予专利权,而仅对其 非生物学培育方法授予专利权。
这样就把农业领域发明创造活动中最活跃、应用价 值最大的动植物新品种特别是植物新品种排除在专利保护之外。
显然,专利法不能 有效地保护育种者利益,因而就刺激不了他们培育植物新品种的积极性。
从那时起, 中国政府和农业领域人员就开始重视并研究和探讨给育种者以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从建设中国现代化农业的需要出发,中国政府决定实行专门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 并于1997年3月20日由国务院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两年以后即1999年3月23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中国又正式向 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递交了加入书,并于1999年4月23日成为其第39 个 成员国。
2《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要点 2.1育种者的权利 《条例》的主要内容是以UPOV公约1978年文本为基础的。
按照《条例》规定, 完成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授权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 经品种权人许可,不得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
但利用授 权品种进行育种及其他科研活动,或者农民自繁自用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除外。
这 些规定,符合我国农业的实际情况,也和UPOV大多数成员国的做法相一致。
随着我 国农业科研育种水平的不断提高,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的迅速发展,随着我国种子 产业的形成及国际种子贸易的一体化,中国必将在今后几年内在植物新品种保护方 面扩大保护范围,加大保护力度,直至达到UPOV公约1991年文本所要求的水平。
2.2品种权审批机关 由于体制的原因,在中国,农业和林业生产分别由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负责管 理。
《条例》因此规定:“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负责植物 新品种权申请的受理和审查并对符合《条例》规定的植物新品种授予植物新品种权” 。
因此,在我国植物新品种权有两个审批机关,一个是农业部,另一个是国家林业 局。
属于农业的植物新品种权由农业部负责审批,属于林业的由国家林业局负责审 批。
农业部负责审批的植物新品种范围包括:粮食、棉花、油料、麻类、糖料、蔬 菜、烟草、桑树、茶树、果树(干果除外)、观赏植物(木本除外)、草类、绿肥、草 木药材、橡胶等热带作物。
2.3关于新颖性的变通性规定 一般情况下,申请品种权的新品种,在申请之前,其繁殖材料的销售时间不得 超过1年。
但是,自保护名录发布之日起两年内提出的品种权申请, 其繁殖材料在 中国境内的销售时间可以放宽到4年。
这就使一部分早期培育的品种有申请保护的 机会。
2.4品种权的审查 我国在参考吸收了UPOV有关成员国的先进经验并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基础上,对 品种权审查方式作了如下规定:“审批机关主要依据申请文件和其他有关书面材料 进行实质审查。
审批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委托指定的测试机构进行测试或者考察 业已完成的种植或者其他试验的结果”。
即审查方式首先可以凭书面材料进行审查, 如果书面材料足以说明问题,即可作出授权与否的决定;如果仅凭书面材料难以作 出判断,审批机关可以委托有关单位进行测试,也可以派员考察申请人正在进行的 种植或者试验,当然这种种植或者试验应该是按一定要求进行的。
这样规定有利于 在尽量保证审查质量的基础上提高审批速度,并且减少测试费用,因为测试机构测 试新品种的费用需由申请人另行缴纳,且测试需要2—3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2.5关于复审 审批机关设立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查当事人对审批机关驳回品种权申请的决 定不服而提出的复审请求;也可依据职权或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请求对不符合授 权条件的品种权,宣告品种权无效,或者对新品种的名称进行更名。
2.6保护期限
中国名牌产品与中国驰名商标的区别和联系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广大企业逐步认识到实施名牌战略对提高声誉、增强竞争能力的极端重要性。
目前,国家对名牌的权威认定有“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两种方式,二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一般而言,“中国名牌产品”必须具有市场知名度高的商标,同样,驰名商标的载体——产品必须是质量过硬、具有竞争优势。
一些产品,如鄂尔多斯牌羊绒衫等既是中国名牌产品,又具有中国驰名商标的称号。
这两种荣誉在彼此认定过程中也具有互相的参考价值。
但是,中国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在很多方面有明显的区别: 1、二者的法律依据和实施部门不同。
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及依据该法律制定的“商标法实施细则”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号令《关于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企业的驰名商标必须向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提出申请,经认定后才为驰名商标并享有驰名商标的各项权利。
中国名牌产品的评价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国务院制定的《质量振兴纲要》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2号令《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授权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中国名牌产品的评价工作。
2、二者的内涵不同。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中国名牌产品是指实物质量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业前列、用户满意程度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品。
由此可以看出,驰名商标的内涵是商标,而名牌产品的内涵是具体产品。
3、二者的对象不同。
驰名商标的认定对象既包括国内企业的注册商标,也包括外国企业在华注册的商标,而名牌产品的评价仅限于我国企业的产品,不受理使用国(境)外商标的产品的申请。
4、二者的评价机制不同。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新出台的《驰名商标认定和审议办法》规定:驰名商标将从企业的一种荣誉变成法律保护手段,不再由国家组织进行批量评比认定。
这一新规定的出台意味着驰名商标批量评定的历史已经成为过去。
而《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规定: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每年由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公布开展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的产品目录。
凡不在当年评价目录内的产品申请不予受理。
5、二者的认定条件不同。
驰名商标的构成要件为: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使用范围的相关材料;关于该商标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该商标在中国或其他国家或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到保护的既往记录材料;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范围等有关材料。
而中国名牌产品的评价重点为:实物质量水平;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年销售额、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企业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产品所执行标准水平;企业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质量管理体系;企业的售后服务体系和顾客满意程度等指标必须在全行业中位居前列。
6、二者的认定的后果不同。
驰名商标被确认后,可以得到大于普通商标的保护,认定驰名商标是解决商标侵权纠纷 种法律保护手段,它采用的是“个案认定”与被动保护的原则。
已获得驰名商标的产品如果遇到侵权纠纷,可将驰名商标作为受过保护的记录,提交给商标局进行仲裁。
按《驰名商标认定和审议办法》的规定,离开侵权纠纷,驰名商标对该企业没有任何意义。
而中国名牌产品的评定则主要是为授予企业一种荣誉,属于国家奖励机制的一部分。
中国向公众集中展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
民俗传统节日元宵节前夕,中国文化部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在此间展开为期1个月、以原生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主题的全国少数民族调演活动。
据了解,所谓“调演”,是指调集文艺团体或演员到一起演出。
2月27日至3月30日,20余个民族近20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和2000名少数民族人士将向公众展示朝鲜族农乐舞、满族二贵摔跤、蒙古族马头琴、达斡尔族鲁日格勒舞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本社记者从此项调演承办方中国艺术研究院了解到,经精心挑选的、近120个节目将在“巴蜀羌魂”、“侗族大歌”、“草原之夜”、“多彩哈达”等9个专场活动集中呈现,促进“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此次调演中包含多个民族特有的神秘、独特乐舞,展露各民族生产生活方式和文化传统。
如“肥套”,是毛南族还愿等活动的总称,称为“族宝”。
1000多年来,这种神秘、独特的傩文化,集巫、道、佛三教于一体,保持着性崇拜、生殖崇拜和自然崇拜的遗风。
来自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肥套”表现形式有傩歌、傩舞、傩戏、傩乐、傩故事(口头传说)、傩面具雕刻等几大类,也将首次和观众见面。
热巴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丹增曲塔、四朗曲珍,他们呈现的是以铃鼓为主,融说唱、谐(歌舞)、杂技、气功、热巴剧于一体的综合性艺术。
史料记载,热巴于公元十一世纪创建,前身是西藏原始宗教“笨”教的“巫术”和“图腾舞”;有高超技巧、风趣道白和奇特面具,又吸收古象雄文化等精髓,是藏族古代灿烂文化艺术中的奇葩。
在今年2月第4期《求是》杂志上,时任文化部副部长、现为国家图书馆馆长的周和平撰文谈“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与探索”时指出,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速发展使56个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环境不同程度地遭到破坏。
周和平介绍,如传统舞蹈,20年前普查时列入山西、云南等19个省市《舞蹈集成》卷中的2211个舞蹈类遗产,目前仅保留1389个。
他说:“抢救和保护濒危和生存困境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已成为非常紧迫的历史任务”。
中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状况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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