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商标侵权后,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制止?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标专用权人发现他人侵权以后,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进行制止呢?
首先,需要收集对方侵权证据,这是大前提,必须要做的工作,然后选择采取以下任意一种方式:
1、与侵权方协商解决,洽谈授权许可等合作方式;
2、请求行政机关处理,优点在于程序简便快捷、可以及时制止侵权;
3、向人民法院起诉,优点在于手段多、效力强,但程序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