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专利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德国)工作站揭牌
今天,乐知网律师 给大家分享: 广东专利奖励办法实施细则9月起施行,广东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德国)服务工作站揭牌运行 。
广东专利奖励办法实施细则9月起施行
近日,广东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的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
有效期五年。
据悉,《实施细则》按照《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修订内容,对奖项名称、授奖数量、奖金金额、申报所需材料等内容,做了相应调整。
一是修改奖项名称增设相关奖项。
“中国专利奖配套奖”修改为“中国专利奖嘉奖”,并增设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的嘉奖。
“广东发明人奖”修改为“广东杰出发明人奖”,并增设广东专利银奖。
二是增加广东专利奖授奖数量,并提高奖励金额。
每届广东专利奖金奖授奖限额由15项增至20项,奖金由每项10万元提高至30万元;优秀奖授奖限额由55项增至60项,奖金由每项5万元提高至10万元;增设银奖40项,奖金为每项20万元;对获得广东杰出发明人奖的个人,奖金由2万元提高至10万元。
三是调整中国专利奖嘉奖奖励金额。
对获得中国专利银奖或者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每项5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或者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单位和个人,奖金由50万元调整至30万元。
《实施细则》按照机构改革情况,对有关实施主体单位名称进行了调整,从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调整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实施细则》分别对专家来源、推荐渠道、评审程序进行了界定、细化及优化,旨在进一步提升专利奖推荐、评审的公平、公正性。
此外,增加了专利奖评审关键环节监督的表述,进一步提高评奖工作公正性。
广东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德国)服务工作站揭牌运行
粤港澳大湾区全球招商大会德国分会场活动暨广东省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德国)服务工作站揭牌仪式在法兰克福顺利举行。
广东省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德国)服务工作站自此正式启动运行。
德国站是由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广东省贸促会依托广东省驻德国经贸代表处在海外建立的首批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工作站点之一。
下一步,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广东省贸促会将继续推动俄罗斯、美国等首批服务站点建设工作,并在其他重点贸易国家或地区积极稳妥增设,合力打造服务于广东省企业的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前哨”,推动形成海外纠纷应对服务网络,为我省企业海外发展提供更直接更实际的服务举措。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深入实施我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广东省强化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的支持下,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与广东省贸促会签订《共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工作站合作备忘录》,在我省对外贸易投资需求较大或知识产权纠纷频发易发的国家或地区合作建立一批境外工作站点。
根据相关工作规划和安排,广东省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工作站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开展知识产权相关咨询服务; 2。对在驻在国(或地区)参展的广东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咨询和相关服务; 3。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培训活动; 4。宣传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发展成就; 5。建立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渠道。
广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挂牌成立
12月18日,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挂牌成立。
根据《广东省机构改革方案》,新组建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加挂中国(广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广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牌子,并整合广东省知识产权研究与发展中心(广东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等单位职能,由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管理。
保护中心将承担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强省建设重点任务,承担知识产权保护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应对机制体系构建工作;开展国际及区域交流合作、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跨境协作;承接国家知识产权局下放的专利预审和商标审查工作,在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维权,以及知识产权资源开发、转化运用、导航运营等方面为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服务和支撑。
组建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是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的重要抓手,也是广东本轮机构改革的亮点之一。
保护中心建成之后,将成为全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乃至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枢纽性专业机构。
下一步,保护中心将有效整合全省知识产权相关资源,形成合力,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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