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最新侵权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专利有哪些分类,专利保护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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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最新侵权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外观专利侵权赔偿的计算方法主要规定在《专利法》第6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22年修订,法释[2022]4号)第20条、第21条、第2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21号)第1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2]1号)第27、28条。
法律条文在具体实务中如何实施,只能通过司法案例进行观察和分析。
本文将对专利侵权赔偿的计算方法展开讨论。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专利侵权赔偿一共有五种计算方法: 1、权利人损失 根据专利法第65条和法释[2022]4号第20条第1款规定,权利人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
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用公式表示如下: 权利人损失=专利产品减少销量(或侵权产品销量)*专利产品合理利润 而我国法释[2022]4号第20条规定,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可以视为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
也就是说,侵权产品每销售一件,可以认为会导致权利人的专利产品销量减少一件。
与美国Panduit案的DAMP四部测试法对比,上述规定显然对权利人更为有利。
2、侵权人获利 根据专利法第65条和法释[2022]4号第20条第2款规定,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
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
用公式表示如下: 侵权人获利=侵权产品销售量*侵权产品合理利润(营业利润或销售利润) 其中,销售利润=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费用-税收附加,而营业利润=销售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3、许可费的合理倍数 根据专利法第65条和法释[2022]4号第20条第2款规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专利许可的性质、范围、时间等因素,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依照专利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
4、法定赔偿 专利法65条第2款规定,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5、约定赔偿 法释[2022]1号第28条规定,权利人、侵权人依法约定专利侵权的赔偿数额或者赔偿计算方法,并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主张依据该约定确定赔偿数额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我国现行《专利法》对专利侵权的认定没有作出详细规定。
各级法院和专利行政部门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时已经广泛采用的判断标准有以下几种: 1、全面覆盖原则 全面覆盖原则或者全部技术特征原则,即被控侵权的产品或者方法中含有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
在判断是否为专利侵权,法院应当将被控侵权产品或者方法和专利权利要求进行比较,如果被控侵权产品或者方法具备了权利要求里的每一项技术特征,或者说逐一要素相同,专利侵权成立,这又被称为相同侵权或字面侵权。
2、等同原则 等同原则认为,将被控侵权的技术构成与专利权利要求书记载的相应技术特征进行比较,如果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研究了专利权人的专利说明书和权利要求后,不经过创造性的智力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诸如采用部件移位、等同替换、分解或合并等替换手段实现专利的发明目的和积极效果的,并且与专利技术相比,在目的、功能、效果上相同或者基本相同,则应当认定侵权成立。
专利有哪些分类,专利保护期限是多久
专利,是一个汉语词语,意思有四种,第一种指专谋私利;第二种指垄断某种生产或流通以掠取厚利;第三种指专注敏锐;第四种指一项发明创造的首创者所拥有的受保护的独享权益,在实行专利保护制度的国家﹐一般订有专利法。
根据我国《专利法》,专利包括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技术方面的创新,属于方法或工艺的创新,只能申报发明专利。
设备的结构创新,能够申报专利的,如果因为结构的改变,导致了其功能的改变,则可以申报发明专利,也可以申报实用新型专利。
但是不能申报外观专利,外观专利是外部样貌跟其它产品的区别。
但是,如果其结构的改变,并没有引发功能的改变,而是只是让其看起来跟其它产品有了区别,那么只能申报外观专利。
任何申请的专利都是有保护期的,而这个保护期是有时间限制的。
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创造包括三类,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其中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虽然各个国家的专利法不尽相同,但中国和许多国家都严格要求用于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要符合三个条件:实用性,新颖性和创造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就是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之前向国知局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专利有效期怎么看
专利的保护期限是指:专利被授予权利后,得到专利保护的时间期限。
我们国家的《专利法》实际上并没有规定保护期限,它只是规定了专利的期限(《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这个“期限”并不等于保护期限;关于保护,我们的专利法中也有提及,《专利法》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这一条才是专利法的保护,从其用词上我们看出,其实真正的保护起始日是从授权日起;那么也就是说,真正的保护日期没有十年二十年,而是少于这个时间。
终止日期在我们的专利法中也有提及。
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发明的保护期是 20 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是 10 年。
从申请日起开始计算。
1、发明专利 —— 20年 2、实用新型 —— 10年 3、外观设计 —— 10年 须注意的是专利保护期的起始日为自申请日起计算,而不是专利授予日。
实用新型也是人们的一种技术思想或技术方案,俗称“小发明”。
它与发明并无本质上的区别。
但它与发明也有以下几个不同点: 一是实用新型仅限于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发明,也就是说,它只能是对机械、设备、装置、器具、日用品等产品的新的设计,因此,工艺方法发明不能以实用新型专利保护;二是实用新型一般比发明的创造性要低一些,以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为例,发明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应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三是在对实用新型的保护方式上,有的国家是以注册或登记的方式保护;我国对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实质上也是一种登记方式,因为我国专利法虽然规定了实用新型应当具备的专利性条件,但同时又规定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只进行初步审查(形式审查)而不进行专利性审查,只要经形式审查合格即可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至于其是否符合专利性条件,一般是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解决;四是法律对实用新型的保护期限比发明要短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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