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

职务发明专利权归属制度及现状,职务发明人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职务发明专利权归属制度及现状,职务发明人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职务发明专利权归属制度及现状



职务发明专利权归属制度及现状 (1)在对雇员作出职务发明原始权利的归属上,世界上主要有两种立法模式:一种以日本、德国及美国为代表,权利首先归雇员,雇主可以通过劳动合同或者公司管理制度取得该权利;另一种以法国、英国、俄罗斯为代表,雇员完成的职务发明直接归雇主。

尽管立法模式存在差异,但各国职务发明在发明创造中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上均占据优势地位的情形并无不同。

以日本为例,尽管其法律规定雇员发明创造原始获得专利的权利属于雇员,但事实上,公司在雇佣雇员时大多以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将继受雇员的发明创造,在日本,雇员发明占日本全部专利申请的97%(2002年数据),其中绝大多数专利申请者为日本公司、大学和其他研究机构,其他西方发达国家的情形也大体如此,职务发明一般占全部发明创造的95%左右,这显示出职务发明制度的重要性,也表明两种立法模式的差异对职务发明专利申请与授权并无明显影响,尤其重要的是,在当代,企业已成为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的主体,企业拥有雇员的绝大多数发明创造专利权,一方面能刺激企业的科研投入,促进高质量发明创造的产生及其产业化;另一方面,也为企业实施专利战略创造了有利条件:便于企业有目的地进行技术研发与专利布局,整合相关专利技术形成竞争优势,从而钳制竞争对手。



职务发明人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一、 职务发明专利发明人享有的权利有可以在专利的文件中写明劳动者是发明人或者是设计的人;还可以享受用人单位给予自己相应的报酬;还可以享有应该有的奖励;但职务发明的这个产品所有权属于用人单位。

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属单位,专利申请被国知局批准,授予专利权,其专利权人为单位。

但职务发明创造人因其创造发明、享有下列权利: 1、职务发明人和设计人,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 2、获得单位给予奖励的权利; 3、发明或者设计专利实施后,有获取合理的报酬的权利。

二、 (一)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奖励的方式和数额的,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

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3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1000元。

由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建议被其所属单位采纳而完成的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从优发给奖金。

(二)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报酬的方式和数额的,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2%或者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0.2%,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参照上述比例,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报酬。

(三)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收取的使用费中提取不低于10%,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三、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职务发明创造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区别



我国专利法第六条规定,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是指排除上述情况下完成的发明创造。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职务发明专利权归属制度及现状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更多关于 职务发明人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的资讯,可以咨询 乐知网。



(乐知网- 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焦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业务)。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