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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在哪能查到,软件著作权如何算侵权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软件著作权在哪能查到,软件著作权如何算侵权

软件著作权在哪能查到



(一)我们一般可以通过的是国家版权局或者是中国版权门户网,作为办理软件著作权变更、补充、软件让之必要条件的软件著作权查询,也就是说只有经过软件著作权查询后才可以对已登记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进行变更、转让、补充。

因此它是软件著作权登记变更、转让、补充的前置条件。

软件完成软件著作权登记后,在中国版权局官网可以查询到软件登记的主要内容:如软件全称、简称、版本号、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号、开发完成日期、首次发表日期、著作权人等必要的信息,这是一种信息的公示。

(一)登录中国版权中心官网的账号、密码。

在我的账号内左侧选择“我要查询”;在线填写查询信息。

打印查询申请表并签字盖章。

打印并盖章签字的查询申请表交至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按照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要求。

(二)缴纳查询费,一般是100元每件次,即可完成查询的提交。

领取查询结果。

软件著作权查询提交后,10个工作日前往领取查询的结果。

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查询系统可以按软件名称、著作权人、登记号任意一项信息进行查询。

(一)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查询的,应当填写查询申请表,并持身份证件、工作证或单位介绍信办理。

软件登记人查询和复印自身登记文件的,还应当提交软件登记证书原件。

(二)司法机关因执行公务查询、复印和借阅登记档案的,承办人应当填写查询申请表,持单位介绍信或公函及工作证办理,复印和借阅登记档案的,应当经中心软件登记部负责人、中心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



软件著作权如何算侵权



一、 实质性相似加接触分析法这种方法是在计算机软件版权纠纷的处理中得到普通使用的一种软件侵权认定方法。

所谓的实质性相似主要是指两项程序之间在形式和内容上存在着相似之处,且存在着实质性相似。

实质性相似加接触分析法的应用,首先要求对原被告双方的软件进行分析,一般可按照先文字成份,后非文字成份的顺序进行。

如果两个软件相似,那么只要再认定被告接触过原告软件的行为成立,则侵权即可认定。

即:表达相同(或实质相似)+接触对方作品=侵犯版权法院判断两项计算机程序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

一般具体从三个方面考察:(一)代码相似,即判断程序的源代码和目标代码是否相似;(二)深层逻辑设计相似,即判断程序的结构、顺序和组织是否相似;(三)程序的外观与感受相似,即运行程序的方式与结果是否相似。

对于三个方面的判断既可以各自独立、分别作出判断,又可以互相关联,综合判断。

在具体的司法鉴定过程中,判断被告曾经接触过原告的版权程序,一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证明被告确实曾经看到过,进而复制过原告的有著作权的软件;(二)证明原告的软件曾经公开发表过;(三)证明被告的软件中包含有与原告软件中相同错误,而这些错误的存在对程序的功能毫无帮助。

(四)证明被告的程序中包含着与原告程序相同的特点、相同的风格和相同的技巧,而且这些相同之处是无法用偶然的巧合来解释的。

二、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计算机软件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

通常语境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又被简称为软件著作权、计算机软著或者软著。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与一般作品著作权有许多不同,如一般作品著作权人被称为作者,一般是自然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被称为开发者,一般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著作权的归属、转让等有不同于普通作品的特殊规定。

三、 (一)合理使用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是指软件著作权人以外的主体,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而使用计算机软件的制度。

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可以: 1、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内; 2、为了防止复制品损坏而制作备份复制品。

这些备份复制品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并在所有人丧失该合法复制品的所有权时,负责将备份复制品销毁; 3、为了把该软件用于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环境或者改进其功能、性能而进行必要的修改;但是,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该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修改后的软件。

4、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二)发行权权利穷竭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权利穷竭是指以销售方式将计算机软件复制品投放市场后,任何人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且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而继续发行销售该计算机软件复制品,不构成侵权。



软件著作权权利人怎么改名



1、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

2、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

3、办理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可到登记大厅现场办理,也可使用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邮寄到中国软件著作权登记部。

4、申请表应当在线打印,请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申请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

5、申请人或代理人信息栏内的详细地址,请务必填写准确的实际联系地址,以便我中心邮寄证书或其它书面邮件。

6、著作权人为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的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7、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并需提交非职务开发保证书或非职务开发证明。

(下载《非职务开发证明》《非职务开发保证书》)。

8、著作权人为外国自然人的,应提交护照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的中文译本,并需翻译者签章。

1、作为税收减免的重要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 2、作为法律重点保护的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要规范和加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鼓励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依据国家法律对已经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

”比如:软件版权受到侵权时,对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司法机关可不必经过审查,直接作为有力证据使用;此外也是国家著作权管理机关惩处侵犯软件版权行为的执法依据。

3、作为技术出资入股 《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计算机软件可以作为高新技术出资入股,而且作价的比例可以突破公司法20%的限制达到35%”。

甚至有的地方政府规定:“可以100%的软件技术作为出资入股”,但是都要求首先必须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

4、作为申请科技成果的依据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应当提交《科技成果登记表》及下列材料:(一)应用技术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鉴定证书或者鉴定报告、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行业准入证明、新产品证书等)和研制报告;或者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植物品种权证书、软件登记证书等)和用户证明”。

这里的软件登记证书指的是软件著作权的登记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其他部委也有类似规定。

5、企业破产后的有形收益 在法律上著作权视为“无形资产”,企业的无形资产不随企业的破产而消失,在企业破产后,无形资产(著作权)的生命力和价值仍然存在,该无形资产(著作权)可以在转让和拍卖中获得有形资金。

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规定: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时间为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登记的是什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和转让合同登记。

”根据该条规定软件著作权登记是:1、软件著作权,2、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3、软件专有转让合同。

也可以归为两类,著作权登记和合同登记,本文只探讨软件著作权登记。

(二)软件著作权是不是必须登记

软件著作权在哪能查到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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