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新品种权转让有哪些手续?,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期限的起算日期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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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新品种权转让有哪些手续?
推荐阅读: (一)审批的要求 1、中国的单位或者个人就其在国内培育的植物新品种向外国人转让申请权或者品种权时,属于职务育种的,需经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审核(中央单位需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请农业部审批;属于非职务育种的,直接报农业部审批。
2、国有单位在国内转让申请权或者品种权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由于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有单位的品种权从根本上讲是国有资产,无序的转让会使国有资产流失。
(二)订立书面合同《条例》第九条第四款规定,“转让申请权或者品种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
没有书面合同,转让不能成立。
其目的是为了品种权转让安全、稳妥,防止权利转让纠纷的产生。
(三)登记和公告
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期限的起算日期是怎样
植物新品种权,是工业产权的一种类型,是指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权。
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并有适当的命名的植物新品种。
完成育种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即拥有植物新品种权。
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期限依培育植物品种所需的时间长短而定。
一般地说,木本植物培育的时间较长,因此保护的期限也较长。
我国规定:藤本植物、林木、果树和观赏树木的品种权保护期限为20年,其他植物为15年。
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期限的起算日期是授权日。
植物新品种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植物新品种保护的保护范围是怎样的 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范围:林木、竹、木质藤本、木本观赏植物(包括木本花卉)、果树(干果部分)及木本油料、饮料、调料、木本药材等等。
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作用: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最终目的是鼓励更多的组织和个人向植物育种领域投资,从而有利于育成和推广更多的植物新品种 等。
对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期限:一般植物的保护期限为15年。
而藤本植物、林木、果树和观赏树木为20年。
并且品种权的保护期限,是自授权之日起开始计算的。
植物新品种保护权何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范围 未经育种者的许可,任何人、任何组织都无权利用育种者培育的、已授予品种权的品种从事商业活动。
目前,我国对植物品种权的保护仅限于植物品种的繁殖材料。
也就是说,只有品种权所有者有全权出售品种的繁殖材料,或者以销售为目的而生产这种繁殖材料。
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只在品种权人的授权下才能这样做。
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是由国家林业局和农业部两个部门来进行的。
根据两部门在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上的分工,国家林业局负责林木、竹、木质藤本、木本观赏植物(包括木本花卉)、果树(干果部分)及木本油料、饮料、调料、木本药材等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植物新品种权转让有哪些手续?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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